第15章 儿戏(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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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儿戏(一)

孩子们在一起相斗“比狠”,为了公平起见,避免以大欺,对相斗的二个孩,有几个硬性规定:

第一是在年龄上有严格的限制,否则就是以大欺,会被所有孩看不起的。

三岁以内的孩,打架没有轻重,都是撕咬为主,都有看护人,是不允许他们相斗的。

三到六岁,相斗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半岁。

七到十岁,相斗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一岁。

十一到十四岁,相斗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一岁半。

十四到十八岁,相斗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二岁。

十八岁以上,就是成年人,不允许相斗玩耍了,打架就是动真格的了!

第二是不准使用“凶器”,所谓“凶器”,可不仅仅是指刀枪之类可以行凶杀人的武器。

“凶器”还包括石头、棍棒等,可以造成不良后果的器械都属于“凶器”的范畴!基本上,孩子的比斗只能徒手搏斗。

当然,也有人脱下布鞋用来打架,这是不算犯规的。

这些乡野规矩,虽然并没有写在纸上,但也是祖祖辈辈口口相传下来的,记在每一个人的心里,大家都是自觉遵守。

偶尔有大孩违背了这个规矩,欺负了谁家的孩,只要自家孩没有大碍,这家人也不会找上门去!

但地方上的人,却容不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的眼里,这要是带坏了风气,谁家的孩也不敢轻易出门了,这是了不得的大事!

很快就有地方上的头面人物找上门去,和家里的大人谈话,没有谁家敢不听劝阻的!

这样他们家就要承担没有家教名声,而全家人包括孩在内,也会被乡人慢慢孤立起来!

他们就算是心里不以为然,多半是要给来人面子,领着大孩,到孩家里赔礼道歉,才能消除这件事造成的不良影响!

涉及到家教的事情,乡人们都极其认真,容不得谁家的大孩子胡来!

但大人之间的事情,就没有这么多规矩了,那就是拳头上的功夫,谁的拳头硬,谁就先占三分理!

尤其是涉及到地方和宗族势力之间的争斗,有理无理,男人们是先打赢了再,典型的“先兵后礼”!

当然,对待读书人,这些粗人还是很尊敬的,并不会随便动手,有辱斯文!

因为这些是地方上的规矩,就算是读书人也不会随便出面干涉,“先礼后兵”之语,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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