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狼子村(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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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哥儿摸了一把灰,自己给自己听。

书房不大,却也有千把书籍,木片写的,渲纸印的都有不少。

迅哥儿随便抽出了一本,随意翻开:

海乙那,时常吃死肉,连极大的骨头,都细细嚼烂,咽下肚子去,它是狼的亲眷。

书上还附着海乙那的图像,由毛笔细细勾勒出来的,惟妙惟肖,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闭眼回想,值不得教人作个噩梦。

迅哥儿却是奇怪的盯了一会,越看越眼熟,越看越心惊。

突然迅哥儿一拍脑门,想到了这不就是赵家的狗的模样吗?

果然狼是狗的本家啊。

迅哥儿合上书,又抽了一本。

这本书很厚,也很旧,封面上有两个字都被褐色的什么东西掩盖了,只能看出来是“本草什么”的,作者是唠什子李时珍。

翻开的第一页便是:

人肉可以煎吃!

“啐,什么鬼书!”

迅哥儿把书扔到一边,晦气的吐了一口。

那本厚厚的书被抛飞,撞到了一个书架,上面捆住的竹片书一股脑的跌了下来,散开了来。

迅哥儿上前收理,看到竹片上歪歪扭扭的写着些字:仁义道德,仁义道德……

没有年代,似乎没一叶竹片上都这样写。

“这是什么?”

迅哥儿似乎发现了一些蝇头字在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下面,“是什么?”

“呼,呼~”

迅哥儿突然感觉胸闷气短,一失手打翻了油灯,屋子顿时陷入黑暗。

迅哥儿看清了写的什么:

“吃人!吃人!吃人!”

迅哥儿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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