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 5 章(2 / 5)
“顾铮,”女孩子细白的牙轻咬了一下唇瓣,这才试探着开口,“你是不是忘了我是谁?”
顾铮没隐瞒,捏了捏眉心,就“嗯”了一声。
乐初见他拧着眉,心尖不禁一跳,立马想起昨天下午,他烦极时,脸上也曾是这样的表情。
好嘛!
我没怪你不记得我,你反倒自己先不耐烦起来了!
哼!
乐初气得瘪瘪嘴,偏又胆怂不敢质问顾铮。
最后只好委屈巴巴地瞅着他,自报家门:“同桌,我是乐初呀。”
女孩子的声音又软又糯,慢慢吞吞地钻进耳朵里,终于伴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彻底唤醒顾铮的记忆。
他轻“哦”一声,“乐初。”然后从善如流地转移话题,“你怎么在这里?”
“我晨跑呀。”乐初鼓鼓脸,看到顾铮躲闪的眼神,心底渐渐硬气起来,“同桌,你别转移话题。你怎么一晚上没见我,就不记得我长什么样子了?”
“同桌,我不是一晚上没见,就忘记你长什么样子。”
话音一顿,顾铮默默在心里补充道:我是根本没记住你的样子啊!
乐初自然不知道顾铮心里的后半句话:“那是因为什么?”
“你没戴那块粉色手表。”
顾铮食指懒懒地抬了抬,指向乐初的左手腕。
女孩子纤细的手腕上空空如也,没有她平日里每天佩戴的那块画有粉红猫图案的手表。
“你也没有喊我‘同桌’,你身上的运动服和球鞋我都没见你穿过。”顾铮揉揉眉心,声音平却略显低沉,最后道:“所以,我确实没办法辨认出你是谁。”
他的回答,如此认真。
像求证数学定理,因为,所以。
可是不论顾铮求证的过程有多么详细,最后的定理都会归于一点——他不记得她,不记得她的模样。
这感觉,真不爽。
乐初垂眸,悄悄翻个白眼儿。
合着在顾铮心里,她就是一堆已知条件——同桌+戴粉红手表的女孩=乐初。
呵。
那才不是完整的她!
然而,乐初还是:“好……吧。”
她低着头,脚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擦着地面,顿了几秒,才慢慢地:“那你这么早起来,是有什么事吗?”
“想买早餐,没买到。”
顾铮如实相告。
完,他疑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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