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不想喜欢(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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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最后一门考完的当天,顾文韬就走了,反正他也不用等成绩。唐晚出了考场有点无所事事,唐志新一直没露面,钟点阿姨就住在附近,放假了也能照应唐晚吃饭,但她本能地不大想回家。正游荡着,手机响了,余杰打来的电话,神秘兮兮地让她过去一趟。

“晚!”看见唐晚进门,余杰的热情恨不能洋溢出屋顶,扬手一个漂亮的转瓶,给她倒了杯热烘烘的冰糖梨汁。

“哎……”唐晚受宠若惊,有些不好意思,“上次砸你场子了,要不我给赔点损失。”

“损失啥?”余杰笑嘻嘻的,“你多来我这一楼地窗边坐坐,给你打点儿侧光,配上一曲《Dream Catcher》,啧啧,那就是活体广告。昨儿真还有哥们向我打听你呢,不过我也跟他了,你未成年!”

唐晚:“……”

余杰嘴炮够了,弯腰从吧台下边搬出个破纸箱给她。

“这什么?”唐晚莫名其妙,手指刚搭上去,指尖就碰到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乎还会动!

她吓得从高脚凳上跳了下来。

纸箱的破洞里探出个圆溜溜的脑袋,灰蓝色的大眼好奇地瞧着她。

“韬儿托我弄的,嘿,大过年的,花鸟市场都歇业了,也就你杰哥能有这神通。”余杰愉快地吹了声口哨。

仿佛为了回应这声口哨,纸箱里的猫发出稚嫩的“喵喵”叫,从破洞处移开脑袋,试探着向唐晚伸出一只爪子。

“朋友家英短下的崽子,是很纯的种,瞧这眼睛漂亮得跟玻璃珠似的……”

余杰喋喋不休的自夸,就在他以为唐晚会抱起猫时,她忽然推开纸箱后退了两步。

“我不要这个。”

“为什么?”余杰很诧异,“哦,或者你喜欢狗……”

“不是,我很喜欢它。可它会死,会走丢,总有一天会离开我。我不想喜欢它。”

唐晚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离开“等吧”,手指上还残留着猫皮毛的温度。

挺好的,她想,可以让我开心整个下午,又不用总担心会失去它。在她惊觉失去唐志新的那个晚上,她其实有一种更深的恐惧,她对顾文韬产生了一种依赖,被他牵着跑过空无一人的街道时,雪籽在空中纷纷扬扬,世界冷漠而沉寂,他的手心却温暖而可靠,她竟然希望这个人能一直陪着他,永远都不要离开。

多么可笑的想法,家庭、血缘都无法束缚住谁陪她好好走一程,连父母都把她当作横生而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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