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志同道合,不如一起撸串呗?(3 / 3)

加入书签

自己,因此丝毫没有印象。思及此,黎丝儒有些泄气又有些尴尬,想不着痕迹地走开,要不?假装认错人好了。嗯,就这么决定吧!

“呀,原来你不是...”

“确实好巧。”檀翊看着她脸红一阵青一阵的,虽然读不懂她丰富的内心活动,但莫名觉得有趣。

“咦?你记得我吗?”黎丝儒话一出口,恨不得骂自己笨蛋。这么没营养的问题自己竟然能问出口,作为一个资深HR,平时跟陌生的应聘者狂拽酷炫东拉西扯的能力上哪儿去了。

“当然。不过我似乎一直忘了自我介绍,你好,我叫檀翊!”檀翊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两个可爱的梨涡让他清冷的五官瞬间柔和起来。

“我..我叫..黎丝儒,无丝竹之乱耳的丝,谈笑有鸿儒的儒!”黎丝儒一开口便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得有些口吃,要是被损友们看到了,大概会笑她一辈子。

“我知道,真好听!”

什么?他他知道?他记得?觉得好听?黎丝儒第一次喜欢起这个拗口的名字来,确实,她爹有一个文人梦,但自己迫于生活的压力,放弃了从文,心里一直觉得可惜后悔,因此把希望寄存于她身上。希望她既能懂丝竹乐器,又能满腹经纶,所以给她起了这么个听起来就很装的名字。她的成长也果然让老爹失望和绝望,报班学习了许久,仍旧看不懂五线谱,所有的乐器一窍不通,所以天赋这种东西,金贵的原因就在于它不可多得,看她每天学得痛苦不堪,她爹总算明白,有些事靠强求是不可得的。至于满腹经纶,她也就写作能唬一下人,但毕业后她沉迷于电视剧和综艺节目中,连写作也放弃了,他爹想培养个读书人的愿望彻底空。

“你也喜欢民谣吗?”黎丝儒抑制住心里的狂喜,假装冷静地尬聊。

“嗯,喜欢!”檀翊依旧是言简意赅的话风格,黎丝儒多希望他能多些话,这么好听性感的声音,光听着就觉得是一种享受。奈何他话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蹦,不过,没关系,他话少,她话多呀。

“我们还真是志同道合耶,那等一下演唱会结束,我们一起去撸串吧?”冰啤酒(划掉)肥宅快乐水配烧烤才是夏天的正确打开方式,黎丝儒热情地邀约,想着自己喜欢的别人也应该会喜欢。

檀翊犹豫了一下下,笑笑点了点头。

妈呀,你这迷人的家伙,真的不要再散发魅力了,黎丝儒心里亮起了红灯,在美色面前,她毫无抵抗力,他每笑一下,她心跳就快一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游戏竞技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