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章 指点迷津(3 / 4)

加入书签

四肢不缺,居然不知道怎么使唤,——侯爷平时都不读书吗?”

“我只见过读书读多了变成呆子的。你又没在现场,知道什么?你也就会翻翻书,纸上谈兵而已。”

他跟她一点都不讲客气。

这个桀骜不驯又自以为是的态度令若萤十分恼火。

有道是“知不足者好学,耻下问者自满”,显然,侯爷就属于这后一种。空有一幅好皮囊,内里却这么不学无术,安平郡侯府的明天,堪忧啊!

也不知道老太君为这个孙儿,操了多少心,真是可怜!

再看梁从鸾那个样子,同样叫人头疼。两口子必要那么相互折腾吗?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些人到底有没有好好地思考过?

他们自己不觉得乱,可是看的人心累啊。

站在老太君的立场上这么一想,怒气没有了,悲哀倒是漫延开来。

“你当时要是清了,后头得省去多少麻烦。是你行凶,证据呢?人证只是一个方面,还有物证呢,还有勘验对比呢。你是凶手,那么你是如何实施犯罪的呢?这些事就是你不想,也由不得你不。”

停顿了一下,看他仍旧颇不以为然,若萤只得耐心问:“侯爷可曾看过《洗冤集录》?”

“听过。”梁从风答得很敷衍,显然,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

“还有《平冤录》和《无冤录》呢?”

梁从风看她的眼神就有些古怪了:“爷是世袭侯爷,不是跟死人打交道的仵作。”

“现在跟侯爷讨论的是学术,无关身份。”若萤挥挥手,阻止了他的躁动,“早在秦时就有法律明文规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尸体检验,司法官如果违法不进行检验,将受到处罚。秦代的《封诊式》对法医鉴定的方法、程序等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在人命案件中,鉴定检验的主要内容有尸体的位置、创伤的部位、数量、方向以及大等。令史检验完成之后,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即‘爰书’。

早在唐朝时期,就开始使用指纹来做人身辨识。

到了南宋,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则为断案提供医学上的证据,协助办案者找出司法案件的真相,还原事实。”

梁从风的神情逐渐变得专注,这让若萤稍感欣慰。

“世间一切事物,皆有章可循。好比两个人打架,其中一人受伤。假设侯爷你是凶手,又是左撇子。在突发情况下,必然会习惯性地使用这只手握住凶器,对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女生耽美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