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章 我心君心(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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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若萤紧紧地揪着他的衣襟,那么大力,使得他根本挣脱不开。

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僵硬,自始至终,身子都是直的,甚至,连眼珠子都不曾活动过。

她听得是那么地专注,让他不忍心破坏那份神秘与压抑。

一定是与她有切肤关系,所以才会这样。

果然,三房处境不妙。

钟家的人,竟是把三房视为了仇敌。

那位背景不俗的五姑奶奶,把钟家辈们的将来全都打算到了惟独只字不提三房的孩子们。

长长一段对话,没有提及任何一个具体的名字,但是,静言却都能听得懂。

三太太后悔了,且又满怀恐惧。

父母纵有千般不是,为人子女的也不该有怨言,更别怨恨。但是,三房却放任自己的孩子,千里告状,揭发自己的至亲长辈。

那位曹妈的对,这是不的罪名。

亲亲相隐,是孔孟之道,是从古时就一直在流传不衰的律法。

始皇帝的时候,尽管奉行□□,但其为政中仍旧处处体现出孔孟思想的混迹。

《秦律》中就有明文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勿听。而行告,告者罪。

汉代地节四年也曾下诏,令“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正式确立了“亲亲相隐”的律法原则。

后来的《唐律》中有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外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

唐律的这一条规定,为后来宋时的《宋刑统》、金朝的《泰和律》乃至前明的《大明律》和本朝的《新明律》所承袭。

在《新明律》中规定:同居亲属有罪互相容隐,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子告父,若告不实,子当处绞刑。若取告属实,子亦受杖一百,徒三年之刑。

就算属实,也要吃一百棍、流放三年。

静言被这一隐蔽的事实,狠狠地撞到了。

他能够感受到若萤的愤怒。她僵直如楔、冷冽若冰的气质,足以证明这一切的残酷无情。

忠孝不能两全。

当大灾肆虐、百姓命悬一线之际,是循规蹈矩,还是奋勇担当?亲人的名誉与无数百姓的性命相比,孰轻、孰重?

他理解若萤的行为。

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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