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下(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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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与后蜀议和,等消灭南唐之后再与后蜀计较。不过也不能轻易答应于他,郭荣便冷笑着道:“想打就打,想和就和,孟昶以为朕是什么人,就这么任凭他欺负?!即便他向朕求和,情有可原,但不应与朕钧礼(书信起首几句),朕岂能答应?!朕的十万大军岂能答应?!”

那蜀国信使连连叩首,哀声道:“陛下,只要您同意议和之意,我家陛下愿献出大笔粮草,来弥补陛下在四州的损失。”

信使这么一,倒是让郭荣很是兴奋,他又敲打了几句,见实在是榨不出油水,也只能就此作罢,与那后蜀暂时和好。不过,这样一来,郭荣反而坚定了灭佛的决心,如今一个的蜀国都敢在国书里指桑骂槐,我大周再不加强实力,就要被宵所乘啊!

于是,后周显德二年五月,郭荣向天下下诏:凡是在后周境内的佛教寺庙,除了有皇帝敕额特批的之外全部废除,被废除寺庙的僧尼必须还俗,不得转投他处。每个州县最多只能保留一座,无论是城镇乡村,还是山林名胜,都不得新建寺院。以后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贵族大臣,任何人不得奏请建造寺院、剃度僧尼。只有被朝廷承认的寺院才有登记、申请度牒的权力,无度牒者一律违法,必受重罚!

如果有人实在是向往僧尼的生活,意图出家,必须取得祖父母、父母的同意与支持;而且如果此人是独生子女,还要取得同族叔叔、伯伯的同意。男子必须满十五周岁,能背诵经文一百页,或者熟读经文五百页以上;女子必须满十三周岁,能背诵经文七十页,或者能熟读经文三百页以上。这样的话——对不起,只是有申请出家的资格!

这些人还要经过官员的严格审查,方可剃度出家!同时,在王朴、董遵训等人的建议下,郭荣还规定:各地郡守,如果本年自愿出家者超出一定份额,年底测评一律劣等,下年度丧失提拔资格!

而且,郭荣还特意规定,志愿出家的人,只能在两京(东京开封府、西京洛阳府)、京兆府、大名府、青州等五地接受官员考核,并设坛剃度,发放度牒。即便如此,如果此人的父母、祖父母健在,而家中再无其他子女侍奉,该人不得出家。至于那些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者、背弃父母者、逃亡的奴婢、恶逆徒党、山贼匪徒,一律不得出家。如有违诏私自受戒者,本人、师主、临坛三纲、知事僧尼等人一律治罪,严惩不贷!

这样一来,能够顺利出家者万中无一。而如果有了这样的学识与毅力,那还出什么家啊,早就顺利考取了进士!

郭荣还禁止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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