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火枪奇兵(2 / 3)
有改装满意,直到如今,才正式成军,而且只有两个千户,被郝仁当做宝贝一样,列入宿卫军序列。
此时宋军的火绳枪的威力,比宋军的单发手弩强不了多少。
手弩是用滑轮原理制造的小型机械,而且弩箭前面有箭头,尖的箭头更容易破甲,后面的尾翼,使得弩箭滑行稳定性非常好,庆丰连弩射速快,威力要比单发弩逊色些。
而宋军的火绳枪,此时打的是铅丸,虽然利用点燃的火绳作为激发,大大提高了发射速度,然而火绳枪每次只能打一个铅丸,重新装填的速度非常慢,甚至再次激发的速度,还不如单发弩速度快。
不过郝仁知道,枪是后来战场武器发展的趋势,虽然此时的性能远远不及连弩,但是必须将火枪真正的投入使用,再能在使用中逐渐改进、创造,这也是郝仁为什么选择一个少年作为千户的原因。
少年接触新知识快,而且有创造性,郝仁准备把陈显放在火枪指挥官的位置上一支到死,以郝仁传授他的知识,他必然能够发明创造,并且改进。
陈显一个百人队的火枪放完,战马的速度舒缓下来,而后面的第二百人队,快速策马向前,超越第一百人队之前,如法炮制,举枪便是齐射。
火枪队如是攻击五轮,火枪千人队已经冲到战场缺口处,在战马的巨大冲击压力下,并且有火枪的恐吓,夏军士兵本能的溃退,而紧跟着的第六,第七百人队,却已经将火枪背在身后,挥舞着长苗刀,左右劈砍,肃清突入战场内的残敌。
倘若陈显手中的骑兵,用的是庆丰连弩,凭借连弩快速的射速,杀伤力肯定比火绳枪大,而此次真正击退敌人的,并不是火绳枪的威力。
宋军士兵手中的家伙夏军没见过,而且能喷火、冒烟,单是那一阵巨大的响声,也足够吓人了,何况数百士兵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呢。
“告诉陈小二,不用纠缠军阵,直接打明玉珍的中军!”
郝仁见火绳枪有如此大的威慑力,便不想让陈小二继续在阵前常规的绞杀,命他直接斩杀明玉珍于军阵前。
“呜——呜——呜——”
中军一阵凄厉的号角响起,火绳枪千户陈显已经领命,先吹号角回应,紧接着吹号角变化阵型。
已经发射完毕的五个百人队,快速护住军阵左右两侧,余下的五个百人队,再次端起火绳枪,前后五个百人队排开,径直向敌人军阵的纵深杀去。
战马冲来,步兵本能的后退四散,两轮火枪下来,夏军的军阵,便被冲出一个数十米宽的大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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