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曦夏景天是什么小说(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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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作文片断

“初春的阳光携着金色的温情穿梭于这座大城市的楼宇之间,它带走了冬季刺骨的寒意,留给人们对于春天的无限遐想。有一缕阳光似乎对于某个地方特别眷顾,它不惜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不顾周遭环境的阴暗潮湿,执着地将它的光和热都倾注于一幢老式洋房二楼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编辑本段]星路历程

胡歌考上的是中央戏剧学院的影视导演系,成绩是全国第二名。(其实是第一名,因为第一名是个保送生)

胡歌做导演是胡歌的志向,他为此而准备了半年。考完以后,他又来考上戏表演系,结果考了第三名。

胡歌的父母都不从事表演工作。在他上幼儿园的时候,就被上海电视台小荧星艺术团选中,那年上海有3万多儿童去考,最后录取了60名,胡歌是其中的幸运儿。

胡歌小时候性格内向,很腼腆,父母为了锻炼他,就带他去考小荧星,在考场上别的小孩又唱又跳的,只有他怯生生地躲在后面哭,也许是老师觉得这个小孩挺可爱的,就把他给招进去了。

胡歌整个小学时代就是在小荧星艺术团度过的。

这段经历,对他改变自己的内向性格还是很有好处的,不过他在陌生人面前,多少还是有些腼腆,甚至是害羞的。

胡歌的妈妈跟他说,你小时候在小荧星学了好多年的表演,还是去考一下上戏的表演系吧,结果胡歌考取了,然后他的妈妈就说还是当演员好,其实是舍不得自己的独生儿子离开上海去北京读书。

胡歌参加初试时在一个集体小品里演一个孕妇的丈夫,规定情景是在一个火车站,和胡歌配合的那个演孕妇的女孩很会抢戏,结果老师说他们演得不像夫妻,胡歌倒也挺老实的,他说自己又没做过爸爸,怎么会演得像呢?

因为他的形象、声音和语言都不错,个头也挺高,在中学里有过舞台实践,所以给老师的第一印象就很不错。

三试的时候老师考了他一个即兴小品,胡歌自己现场编的,大致情节是说,有一对在海边渔村长大的恋人,女孩的家境较好,家里人要送她出国,两人在海边分手,胡歌强忍悲痛,违心地说自己不爱他了,然后往大海里扔了颗石头,表明自己还是一心一意地爱她的,女孩子并没有走远,她又回来了,看到这一切,心里很感动。虽说这个小品的构思有点俗套,但胡歌的表演还是非常真挚的。

写的毕业论文《力量的源泉》,里面的观点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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