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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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心跳如雷,但是慢慢地,两颗心似乎找到了一样的节奏,就像二重奏那样。就连呼吸,似乎都找到了同样的频率。

莫白,你完蛋了。

心里有个声音提醒我,但我一点都不慌乱,相反有种尘埃定的踏实感。

在一段感情里,如果两个人都冲动得像个不会用脑的傻子,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拿真心换真意的事情,再简单不过。

“又是飞机又是坐车,你肯定累了,睡一会儿吧。我还有点事情要忙,就不陪你睡了。晚饭的时候,我来叫你。”

程朗吻了吻我的脸,拿着笔记本电脑出去了。

那是一个轻若羽毛不带半点欲念的吻,却让我心悸不已。

我不知道他是在给我适应的时间,还是真的有事要忙,又或者是跟我一样其实他也在害臊,但那都不重要了。我抬手捂在胸口,这颗心起起的折腾,这会儿真正到实处,还真的有点累了。

我慢慢地躺到床上,枕头上果然有阳光的味道,还有洗衣液的清香。蓬松而柔软,让人像是整个陷进去一样,舒服得不想动。

我其实没想真的睡一觉,但是躺着躺着,意识就渐渐抽远了。等我睁眼醒来的时候,发现天色已经昏暗。

程朗就坐在床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也不知道到底看了多久。

我突然心跳如雷,望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光线昏暗,我甚至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很烫,很烫。

再然后,我看到他缓缓地俯下身,一点一点地贴向我。我没有躲,本能地闭上眼睛,心脏在胸腔里横冲直撞,像一只寻找突破口的困兽。但程朗只是吻了我的额头,很轻的一个吻,让我感觉到了珍惜的味道。

“起来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今晚我们吃北方菜,怎么样?”

我望着他笑。“好。”

吃饭的地方并不在附近,我们是打车过去的。

吃完了,程朗带着我去了附近的一个公园。那是一个森林公园,林木茂盛,路灯昏暗,而且没什么人。

进入公园门口没多久,程朗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腕。

啊!我差点惊叫出声。被握住的地方一片滚烫,惹得我心跳如雷,紧张得快要不会呼吸了。

人是适应性很强悍的生物,牵着手走了一两百米,我们就适应了,姿势也从他抓着我的手腕变成了十指相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感受着掌心的热度,想着这八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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