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仙乐难求变头牌,青尊现身救同伴(1 / 4)
只不过神仙不花银子,他就寻了个法子,专门收集玉,各种仙山上好的玉。当然了,比如太上老君的宝扇,灵宝天尊的经文,等等也属于他收费的范围。对于我们这些同窗,他要求就更过分,要我们帮他写作业。
想一想我贵为九重天上的公主,却没少替他写作业,可见想要见识点新鲜东西不付出点代价是不行的。
显然赛妈妈不这么想,她看着我自言自语,“这姑娘看着挺漂亮,原来是个傻子,不值那么多钱的”
这是我到了凡间第二次被人叫傻子了,心中当然不舒服,“喝茶听书要花钱,来这儿听曲看舞蹈也要花钱,难道不对么?”
赛妈妈诡异地一笑,“姑娘,你不会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吧?”
听赛妈妈含蓄地讲完我才明白,原来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不光是众男仙喜欢漂亮的仙娥,就连这凡人也喜欢漂亮姑娘,而且还光明正大地去找姑娘。
“墨狼,怎么办?”
“傻子”没想到墨狼第二次话是骂我,最可恨的是骂完之后继续吃它的大骨头。
这没良心的,要不是我到了这儿,人家才不会天天给它吃大骨头呢。
糊里糊涂的我居然被宣传成了百花楼的头牌,号称“此女只当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闻”。算他们有点眼光,本公主当然不会是凡品。
赛妈妈了,我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每天出去弹一曲。当然了,这是她知道我音乐天赋之后的事了。虽然,他想我做的远不止弹一曲这么简单,不过有墨狼在,男子离我三米之内必会受到威胁,经过几次将客人吓跑的案例之后,赛妈妈就只能妥协了。
我本是天上的乐神,到了这儿弹出来的曲子自然有让人着魔的效果了,看样子只要我不使用血玉琴,弹出来的曲子还是可以娱乐大众的么。
百花楼跟着也是名声大振,不远万里都有人花重金来听曲。而且人都有一种贱贱的习惯,越是每天弹一曲越显得神秘而珍贵。没想到我这懒了一下,道变成了变相的宣传,赛妈妈直夸我是这一行的翘楚,虽然作为翘楚的我实在没明白我到底是做了什么。
转眼间我在百花楼已经待了三年了,而且诫于之前的教训赚了不少黄白之物,以备不时之需。
这日,弹完曲,跟往常一样回到我的住处,开始数黄金和白银。望着满满一盒子的钱,开心的要命。
“哎,别整得自己这么爱钱,你可是个神仙”墨狼在角里吃着一根大骨头,很不屑地开口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