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管仲乐毅(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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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制度,汉朝的军队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直接隶属朝廷的中央军,驻守地方的郡兵和守卫边关的戍边士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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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和戍边士卒自不用多。地方兵的制度是这样的:在西汉时,采取征兵制,所有男性在年满23周岁后,都需要服两年兵役。第一年在地方当郡县兵,第二年去中央军或者戍边军。等到了战事一起,则所有服过兵役的成年男子,都有义务重新入伍。这样一个制度,可以保证地方上无论是兵力数量,还是军事经验,都可以得到很好地保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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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后来到了东汉,刘秀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以休养生息的名义罢郡国兵,把地方兵都给遣散了,同时废掉了征兵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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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刘秀当初就是依靠地方兵起家,进而统一天下的。他不希望有别人复制他的道路,起来反叛自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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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地方上总是需要兵的,如果没有兵力坐镇,那么即使一伙流氓混混都能造反了。故而朝廷采取了另一种兵制,即募兵制。公开招募一些士兵,充任常备军驻守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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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募来的兵,数量就很难庞大起来,毕竟募兵是要花钱的。郡里还好,郡兵们平时就有军事作战任务,比如剿个匪什么的,故而还能保留一两千的常备兵力。而郡下一级的县,则一般不会保留太多兵力,长期以来兵力极少,也就只够把守下县城的城门罢了,连守卫城墙都勉强。甚至在一些治安较好的地区,县里连把守城门的兵都没有,守门工作由县里的衙役充任。大多数时候县尉手下就只有一群县吏、衙役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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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当初想着,地方上没兵没事啊,当遇到战事,地方无力应对时,就由朝廷派出中央军前往平定好了!中央军数量庞大,战斗力强,最关键的是归中央,也就是皇帝直接指挥,放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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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际情况却并没有刘秀想得那么美好。中央军从首都奔往地方,路途遥远,过来需要不少时间,往往等中央军到了,黄花菜都凉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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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在刘秀时代,征兵制又逐渐在很多郡县恢复起来了。但与西汉时不同的是,这些征来的郡县兵也往往只是战时临时集结,用完必须解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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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黄巾之乱一起,随着国内起义不断,中央镇压起来愈发吃力,这才下放权力,允许县一级的地区长期拥有兵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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