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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拥有完美阳光的秋天。西西里岛拥有蓝宝石一样瑰丽的海景,秋天的时候园林会变成彩色,而那些或细腻或抽象的艺术品则巧妙地融入自然风光中,随便哪里都美得像一副油画。

在这里度过的每一天,我都尽量地去欣赏这些。无论人类如何,美永远是美,即便是短短一瞥也能抵达永恒。但那天我实在没这个心情,因为我哭得快吐了,世界的色彩和温度在我眼前只剩朦胧混乱的一团。

我在给托托下葬。托托是一条金毛,是我的狗,尽管教练让我杀掉它的时候告诫我这不是我的狗,而是家·族·财·产,是专门用组织经费购买的、用于训练我这样被看重的人才的宝贵资源,所以我对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乃至使用权,毕竟严格定义上我自己也只是组织的财产。

我在心里mmp,表面只“哦”。

然后为了保住托托,我奋力和教练打了一架,后果是被倒吊在大门口一整夜,最后被放下来的时候整个脑袋都成了紫色。教练有两个选择,问我选哪个。我很蠢地问是不是托托和我只能活一个,那要么让托托活下来吧,我不介意提前上天堂。

教练翻个白眼你个黑手党还想上什么天堂,我振振有词我随时可以放下屠刀那为什么不能立地成佛。然后教练又把我揍了一顿,这是顶撞上级的下场,下次再犯就要了我的命。

“你只有两个选择。”他这么,“要么杀了那只狗,你活下来,要么我宰了你,再宰了那只狗,听明白了吗鬼。”

“好的。”我。

所以我杀了托托。

秋阳和煦,天空蓝得不可思议,家族附近的树林都融在金色的暖光里。我抱着一只身体僵硬的大金毛,穿过灌木和草丛,在一条波光点点的河边上给它挖坟。

我本来想给托托找一个漂亮的大盒子当棺木,可当时我才来到彭格列一年,是个负债累累的打工仔、还没开始出回报的长投,囊中羞涩得紧,实在无钱负担一只狗的棺材。退而求其次,我找了个木片,拿粉笔在上面写:这里埋葬着Toto,19911993,一只很爱人类却没有被人类好好爱过的金毛,死在一个垃圾混账败类手里。愿她在这里安息。

当时我11岁,意大利文学得破破烂烂,可能犯了很多拼写和语法错误,但我真的写得很认真。

斯夸罗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当我把托托的坟墓填平、墓碑——那块木片——放好的时候,他出现在河流对面。

“喂!!那个从刚刚开始就扰人清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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