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谁说女子不如男(1 / 3)

加入书签

方眠来到这里,已经十六年,她起初甚是疑惑,人为什么可以死而复生,灵魂还可以回溯到曾经,附着在别人的身躯里,但后来她自然而然的接受了。

本来被车撞死就很不划算,现在捡了一条命回来,为什么不好好活一把?至少不能比上辈子要差!

回想起缥缈虚无的上辈子,方眠不禁觉得有些惋惜,原本打赢了那个官司,她就可以顺利考过法官执照的,成为法官可是她努力的目标,可就在她即将成功的时候出了车祸,命运跟她开的玩笑还真是有些过分。

不过……方眠有些无奈的看了看身上的长袍马褂,桌上的砚台笔墨,这么久了,她依旧还是有些头疼,为什么一定要活在古代?

不是唐代,不是宋代,硬要的话,这应该是五代十国时期,可是史书上的历史和她现在经历的有很大的出入。

现在应该是公元926年,荣明九年,荣明,是越朝的第二个年号。

唐与宋之间,隔了一个越。

方眠起初有些无法接受,但后来还是认了,毕竟往后的史书都是后人写的,胜利者可以改写一切,可是五代十国是怎么改出来的?古人的脑洞不容觑啊!

话虽是这么,她也清清楚楚的了解到了这个朝代的现状,延续了唐朝的繁华,还不至于到宋朝的腐败,正是承上启下的时代。

她如今还是叫方眠,父亲方大夫,在一家医馆坐诊,母亲文娘,是个绣娘,家中除了他们,就只有她一个女儿。平常人家,不富不贵,倒也相安无事。

只是,街上总是有败坏风气的现象,官吏借权贪滥,贫富差距愈来愈悬殊。

她没有青史留名的报负,但同样的,她不愿意就这么嫁了,然后做一个足不出户的妇人,命运也无法完全控制在自己手里。

从商者被官欺,从政者……被皇帝欺。

那还是从政的好。

她曾经是律师,唯一的武器就是法律,可是在这个连法律都不完善的时代,她难道不是手无寸铁,任人宰割?因此,她要入仕,至少要完善这个朝代的历法,否则何谈人生。

执笔飞快的写了一封信,她练字十年,如今的毛笔字是纯正的行书,飘逸如云,俊秀如竹,上辈子的她可没有这样的好书法,只是在这个没有水性笔的年代,要写字,自然是要下点功夫的。

“爹,娘,女儿不孝,不愿嫁入刘家,平日常见左邻右舍为不流之官欺压,余义愤填膺,念之再三,思之肺腑,今乃修书一封,孑身前往京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游戏竞技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