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我是一代(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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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再把虾和鱼骨头放到上面,一人一个拳头大小的鲍鱼,一人一个海参,完美。

铜锅子烧起来,驱散了窗外的寒意。

王大力对豆虫一样的海参不感冒,他只喜欢吃排骨。

而刘好君则喜欢鲍鱼,关德强两位老爷子对排骨赞不绝口。

“王大力,海参归我了哈。”,牛建军毕竟是皇城根下的人,见多识广,自然知道什么是好东西。

“给你给你,一点滋味都没有。”

陈学敏夹了一筷子鱼肉送进嘴巴,立刻惊为天人,“没想到河鱼也这么好吃。”

“喜欢就多吃点。”

高义唯独对立面的粉丝感兴趣,粉丝的吸附性很强,把汤汁里的精华全都吸收到了自己身上。m.xζéwén.℃ōΜ

大家吃的差不都了,文丽又往里面放了一圈白菜。

高义举起酒杯说道:“我们相聚在一起就是缘分,二位大爷,我敬你们。”

“呵呵,咱们华夏不兴过元旦,但既然国家都承认了,咱们就当节日过过,来,祝你俩学业有成。”

“老板,你还在读书?”

“当然,京华大学在读本科,如假包换。”

“天啊,您为什么不去美国或者欧洲读书?我听说港岛的二代们都喜欢去欧美读大学。”

“我可不是二代,我是一代,走一个。”

一杯茅台下肚,浑身舒坦。

喝了几杯,高义把刘好君送回宿舍,自己提着一大包熟食和两瓶酒回了宿舍。

“我靠,高老大,以为你不回来了呢,手里拿的啥?”

“起来了,整点,反正今晚上不熄灯。”

“来了来了。”,本来已经脱了衣服钻被窝的四个牲口,立刻又穿戴起来。

有酒,不冷。

高义清空一张桌子,把猪头肉、花生米和瓜子都摆到了桌子上,酒瓶子打开,把大家的饭缸子拿过来,倒上。

李春雨也顾不得不能喝白酒,喝了一口,“暖和。”

“老大,你咋就喜欢吃猪舌头猪耳朵之类的呢,没油水。”

“这个才好吃。”

孟庆焕拿起瓜子问道:“高师傅瓜子?你家的?”

“怎么样?新品,才上市一个月左右。”

孟庆焕尝了尝,“不错不错。”

贺现金也吃了一颗,说道:“和我们那边傻子瓜子味道差不多。”

刘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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