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四 孪生仇杀(3 / 5)
子,受其真传,享誉江湖。十八年前,郑钏造青龙白虎二剑,其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伺地,选择吉日,开炉锻造,然而,烧炼良久,铁不熔难以成钢。其情急之下,向炉中投入牛羊,炉温猛增,铁碳化成钢,二剑铸成矣。
此时,郑崎与郑岖正始龀年幼,父将青龙白虎二剑送与兄弟二人,郑崎持青龙,郑岖握白虎,二人拜高师习武,苦练剑术十余年。二人功成之时,郑钏老矣,久卧病榻,临终前,抚二人之手,嘱曰:“此二剑铸造之时,投牛羊增炉温而成,然畜无灵性,故剑无灵,若剑生灵气,需人投之于炉,灵气方存于剑中,现如何补之?需剑以血溅而生灵,溅于孕婴之脐血,则阴气大增,溅于男之根茎血,则阳气猛增,然万不可滥杀无辜,宁可剑无灵亦不可以人血溅之。”言罢,撒手去矣。
郑崎与郑岖虽孪生,长相似同,然为人处世与性格却反之,郑崎为人忠厚仁义,嫉恶如仇,而郑岖则凶狠刁钻,奸诈贪婪。郑岖虽白虎握手,然不满足,欲夺青龙而获双。一日晚,趁郑崎熟睡之时,夜入寝室盗之,不意郑崎觉醒,兄弟反目,大打出手,白虎不敌青龙,郑岖败逃。郑崎跟踪,恐弟胡为恶行。果不出郑崎所料,肃宁连发孕妇被杀案,其心知肚明,定其弟所为,白虎剑欲获灵气,以孕婴脐血溅之。郑岖违父遗训,滥杀无辜,罪不可赦,郑崎誓为民除害,遂一路跟踪至此,欲与其拼杀之。
晋睿闻罢,尽喻之,叹曰:“纵火犯为获青龙而恶行之,其用心实阴险之极也!”郑崎曰:“亏吾外出,险遭暗算,吾与其已无手足之情,吾誓灭此贼!”晋睿问曰:“少侠明日与其决战,可握胜券否?”郑崎曰:“白虎剑已用孕婴脐血溅之,而青龙剑应用男之根茎血溅之,方能力克白虎,而吾严遵父之遗训,绝不能滥杀无辜,故而心中无底,然吾将誓死一博,其作恶多端,毕竟心虚而难胜吾也。”晋睿拱手求曰:“明日决战,吾与少侠同去可否?”郑崎婉言拒之曰:“此去凶多吉少,晋都头有伤在身,非其对手,不去为上也。”晋睿执著曰:“非也,缉拿凶犯乃吾分内之事,吾虽不才,站脚助威即可矣。”郑崎见晋睿诚恳坚毅之态,点首允之。
次日晨,程老板敲门进屋,身后携其女儿至,晋睿见其女儿,青春貌美,温情脉脉,其定为谢昨晚救命之恩而来。不意程老板向郑崎深施一礼曰:“承蒙郑少侠昨晚出手相救,吾女儿感激涕零,愿以身相许,请少侠无论如何允之。”郑崎一怔,半晌方言:“吾走南闯北,身无定处,恐姐随吾受苦,请姐另攀高亲,恕吾难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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