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结婚?还有这种操作的吗?!(3 / 4)

加入书签

师也会随哥哥姓‘校条’……哥哥,姻亲可是能够最快增加新一员家人的一种办法哦~”

“原来还有这种操作的吗?!”

一脸惊讶的逸开始思考可行性。

“结婚啊……我记得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要满18周岁(《民法》修正案后改了),那月酱年龄够了,我不够啊。已有配偶者不得重婚,我也不知道那月酱是不是已经结婚了。再婚女性前一次婚姻解除后,6个月内不得再婚,这条没搞清楚上一条规定前暂且无视。直系血亲或三系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不可近亲结婚,无视。直系姻戚之间不可结婚,继续无视。养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结婚,pass。未满20岁结婚需要监护人的同意,唔……祭,要不我现在打个电话问问爸妈的意见?”

最在乎家人的逸,在妹妹的建议(忽悠)下,是真的非常认真在考虑这件事。没看见他已经掏出个人终端,准备联系身在国外的父母了吗?!

这是妹妹想要看到的结果,逸觉得自己作为哥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他有义务有责任回应妹妹的期待。

而且……

【结婚不仅能彻底填补我对那月酱的内疚,还能多一个家人……】

逸想想也觉得:【这波不亏啊!】

挑起这事儿的校条祭没想到自家哥哥会这么雷厉风行,一做出决定直接就是“我明天肯定拉着那月酱一起去ghq的公民信息管理中心登记结婚”的节奏。

眼看哥哥的手指点向虚拟屏幕上妈妈的那串电话号码,校条祭赶紧拦下自家哥哥。

“哥哥太着急了啊!年龄,年龄还不到可以结婚的年龄!”

“我知道呀,所以我才要先询问一下爸妈的意见啊。要是爸爸妈妈不同意怎么办?”

逸疑惑的看着自家妹妹,不知道她干嘛要突然阻拦他。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哥哥难道不问问那月老师的意见就自己一个人决定了吗?而且结婚是要有感情基础的吧?”

校条祭抓着自家哥哥的手,不让他拨通妈妈的电话,并用很无奈的眼神看着一脸懵懂的哥哥。

“可是……《民法》规定的八项有关结婚的法律要件里面没有祭你的两条啊?除了我的七条外,剩下那条是‘禁治产人结婚,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只在乎家人的逸,就是这样的人——

男女双方的年龄差距?无所谓的。

年龄上的差距?无所谓的。

师生恋惹来的旁人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游戏竞技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