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辩章分句的文学意义(2 / 3)
,貌似互不关联,内在意义上,确实一脉相承,亦如同花萼、花房与最终硕果一样。由此可知,字词若没有左右的帮衬,词不达意,叙述无序,恰似独自漂泊,即便投宿逆旅,依然身心不宁。所以,凡遣词造句,忌讳颠三倒四,而组句成章,贵在顺序自然。这个道理应该就是一般语言和文章,之所以能够更好地表情达意的基本行文章法。所以不仅是诗歌这样,其他文章体例一应如此。
综括来看,无论语言谈吐还是撰写著文,尽管一句话的组成没有一种具体而明确的硬性规定,但其中字数的多少还是有规律所循。四个字通常紧密而不急促,六个字严谨而不迟缓,至于三个字或五个字等,则属于随机应变,适可而止吧。像《诗经》中的“雅”和“颂”,都是以四个字为中正的典范,唯有《诗经•雅•祈父》和《诗经•周颂•维清》是以二个字组句。两个字成句,可追溯到黄帝时代,传那时民谣《弹歌》,全然如此。三字成句,可见于虞舜时的《元首歌》。至于四字句的作品,出现于夏代,传太康之弟在洛水边的《五子之歌》既是。而五个字句者,在周代兴起,例如《诗经•召南•行鹿》。至于六个字和七个字的句子,于《诗经》《楚辞》中已经杂糅显现,不过像六或七个字的句子,真正自然成章并且盛行,则是到了两汉时期才过渡完成。通过探究文句字数的演进过程,显而易见:字数的多寡伴一直伴随着情志义理的简繁,其二者之间不仅相辅相成,而且因时因需地不断发展扩大啊。
另外,若论述诗词歌赋等韵文,以及所有文章篇籍在阅读中的音律问题;也就是因为顾忌音韵声律的影响,作者刻意增减或选择字句多少等,旨在谋求句读章节或整体篇籍,不但能够和谐押韵,更主要是读来朗朗上口,并且听的畅快淋漓。像这种文化现象,已经由来已久,自汉晋以来愈演愈烈。例如贾谊和枚乘的辞赋,偏好两韵一换;而刘歆和桓谭的作品,则是一韵到底,这都属于因人而异罢了。从前曹操论赋,不满于同韵重复,热衷于替代变化。陆云也,在四言句式中,还是四句一换韵为佳。在这一点上,陆云和枚乘、贾谊意见相同。究其原因,通常两韵一换,吟咏略感急促;如果一韵到底,读诵颇感疲劳。所以,机敏精道的作家,不仅长于神思亨通,而且善于折中韵律,目的是避免在这种形式问题上出现大的瑕疵纰漏。
以往的诗人,像《诗经》中者,喜欢多把“兮”字放在句末,而在《楚辞》中,则是把“兮”置于句末韵脚之外了。因此,“兮”作为句子成分,一般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借以延缓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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