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章(捉虫)(3 / 4)
怪罪,也不上来,农村里谁不是这样过来,李队长的时候不也是一手带大了李隆景的亲爷爷,这才使得两家感情非常深厚,到如今依然放不下这份责任。
“队长,是那童……不,是隆景留下的那孩子嘛。”眼看着李家父子要走,陈老三的媳妇嗫嚅着走上前,一不心地就把村里对姜宝云的称呼给喊了出来。
对这事,李队长也是知晓。
那姜家可不就是把人当成不要钱的童养媳对待,如今不想养了为了活命就找人换了钱,也得亏是和隆景,要是其他不三不四的人,那可真是离了狼窝入虎穴。
李隆景家里虽不是什么福窝,但好歹有个当生产队队长的大爷爷,勉勉强强也算是个能安家的地方,特别是那青砖泥瓦的房子,眼红的可不是李二狗一家。
“陈三嫂子,就是那女娃娃。”见自家爹不吭声,李德兴笑着出面道:“要不是她提醒了一句,我们也不能赶过去。”
不管怎么,救命之恩都是他们,但上这么一句,对那女娃子也有好处。
李德兴手里还戴着那手表呢,之前救人着急,差点跟着进水,还好被人老冷静的李队长吆喝了一声,这才没毁了手表。
陈老三的媳妇默默地看了一圈屋里的人。
瘸脚李低着头似乎没看见。
倒是陈老三的爹被李队长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顿时脸色有些不好看,陈老三的娘骂开了:“有什么话不能?磨磨蹭蹭地这不耽误人吗?要都跟你这样?还救什么人呢?”
“我,我不是正要嘛。”陈老三媳妇面皮一红,也是燥地慌,赶忙低声道:“我早上路过二狗子家,听了几句,似乎和那女娃娃有关,队长,队长叔买卖人口哩。”话一出口,就听到啪地一声巨响,吓得她立刻撇清:“跟我没关系哩,我就是听了那么一句。”也就是之前想着别人的事情,懒得管,当然也是想看看热闹。
但现在却不能这么想?
好歹是救命之恩,陈老三媳妇只觉得面上滚烫烫地。
李队长已经开了门出去,陈老三媳妇的事情可大可,还得找周广通商量一下,毕竟中间经了他的手。
倒是李德兴似笑非笑地哦了一声后,才同瘸脚李告辞。
瘸脚李丢过去一个药包:“就不必来我这了,让隆景自个儿给她熬。既然揽下来这么个责任,就让他自己承担。”
李德兴心中一动,明白瘸脚李的意思。
回去的时候,李队长还没回来,见到马大花几个人先了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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