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决定收养(1 / 5)
刚来到儿童福利院,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妇女远远就向方芸打招呼:“芸,又来看可了!”
方芸微笑了回应过去,她转过头向王波道:“那是福利院的院长。”
王波叹了一声,道:“我虽然救下那个女孩,可是善后工作却做得不称职啊!倒是你,仅仅只和她相处了一会儿,却对她这么好,还经常过来看望,真是让我羞愧得不敢见人了。”
方芸道:“别这么,我也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而已。你看!可在那!”
王波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远处的一间教室前面有个女孩安安静静的坐着台阶上,旁边没有一个朋友跟她在一起,只是望着面前一群追逐嬉闹的朋友们,显得孤零零的。
正是他在暴恐案那天晚上救下的女孩,孟毓可。
方芸轻声道:“我每次来都会看到可一个人孤零零的坐着一边,只是看着周围的朋友玩耍,自己却是不参与其中。想跟她话,她却只是看着人,也不话,看到她这副样子真让人心疼。”
王波没有话,缓缓走了过去,不一会儿,来到孟毓可面前,他蹲下身体,道:“可,还记得我吗?我们见过面的。”
孟毓可睁着两一双清澈纯净的大眼睛看了王波好半天,忽然站了起来,张开双手抱住王波的脖颈,侧着脑袋枕在王波的肩膀上,一动不动。
方芸感到很惊讶,这些日子她可是来了很多次,可是每次跟孟毓可话,这个女孩都只是看着她,什么反应都没有,没想到王波一来,夏可就主动抱人了。
王波拥着孟毓可,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心里变得柔软无比。
半晌,他对方芸道:“我有个想法,既然她的亲戚不愿意收养她,那就由我来养!芸,你知道要是想收养一个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方芸愣了一下,然后道:“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你等一下,我去问问这里的院长。”
经过一番交谈询问,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以王波现在的各方面条件都具备收养孟毓可的资格,但是,其中却还是有些规定满足不了,那就是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而且,无配偶的男子收养女孩,双方的年龄至少要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王波感觉有点无可奈何,他的身份证上显示他现在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伙子,根本不符合法律的硬性规定,因此,也就不能收养孟毓可了。
福利院院长也是表示很遗憾,自从孟毓可来到福利院这么多天以来,谁都不愿意接触,王波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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