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章 第三场比试,律辩明义(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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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站起身,他的声音在演武场上回荡:

“依律,虽丙先辱骂丁,但辱骂并不构成直接人身威胁......丁出手伤人,已构成伤人罪......不过,考虑到丙有错在先,可酌情从轻处罚丁

公堂判案时,当依据双方口供及证人证言,公正处理。”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纷纷点头,低声议论:

“这小伙子说得头头是道......”

“你也不看,他的师妹是谁?”

“也是,能同小三元拜在一个夫子门下的,岂是简单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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