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西游记(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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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成唯识论》中则:‘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

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

佛家认为对违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等精神作用,对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家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敌。

对佛家修行所言是这样,如果是对他人或社会而言,则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会发生争斗,或导致互相残杀,轻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则使整个天下,乃致使整个国家陷入灾难。

因而《大智度论》卷十四中,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中:‘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

佛家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痴既为一切烦恼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而且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又将随烦恼中覆、诳、谄、昏沉、妄念、散乱、不正知等作为痴的具体表现。

佛家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无明,断灭痴愚。夫道者;以寂灭为体。修者;以离相为宗。故经云:寂灭是菩提,灭诸相故。佛者觉也;人有觉心,得菩提道,故名为佛。

经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是知有相,是无相之相。不可以眼见,唯可以智知。若闻此法者,生一念信心,此人以发大乘超三界。

三界者:贪、嗔、痴是。返贪、嗔、痴为戒、定、慧,即名超三界。然贪嗔痴亦无实性,但据众生而言矣。若能返照,了了见贪嗔痴性即是佛性,贪嗔痴外更无别有佛性。”

泰钦见杜大雷听得昏昏欲睡,就闭口不言了。

这时,他抬头看到,翟山正聚精会神的听着自己在讲解佛经。就仔细的打量了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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