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空印案,是冤案吗?(2 / 3)
。”
“因此,当今圣因为空印案给那些涉案的官员治罪,既不符合律法,也不能服众。”
“第四,朝廷培养一名合格的官员很难,能够官至一方牧守的就更不容易了,都是数十年培养所成。”
“这些官员并非草菅,可割而复生,以不足以治罪的罪名论罪,而失去足以任用的人才,是国家的可惜。”
听着朱煐逐条复述郑士利当年的书,朱元璋眉宇直皱,“这么说,你认为郑士利说得对?这是个冤案?”
朱煐点了点头,“若站在郑士利和那些官员立场来看,郑士利所言,确实句句在理,空印一案,确实情有可原。”朱煐以前也找人办过事,因为材料七七八八的,跑了好几趟机关,来来回回费了好几天的功夫,才把事情给办下了。
可这还算好的。
后世的交通非常发达,市里往返也就那么点距离。
即便天南地北,乘坐飞机,也就几个小时。
可是明朝呢。
那些距离京城较近的行省还好,可那些偏远的行省,一旦与户部对接,核对数字出错,
如果不事先准备空印文书,这计官吏一年到头就什么事都不用干了,就在行省和户部两头跑就完事了。
如果再多出几次错,可能到了明年还在算去年的帐。
所以,对于空印案这事,他确实能够理解。
再者,明朝也确实没有将空印之事纳入立法。
从法律层面来说,也确实无罪可寻,构不成犯罪,即便要论罪,也没有刑罚可判。
顶多就算官场的潜规则,再不济,也就是打打法律的擦边球而已。
再加即便空印文书流失也不会对官府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而朝廷想要培养出一位能够牧守一方的官员也确实非常不容易来看,
朱元璋要是从宽处理,开恩赦免,不给这些犯事官员们定罪,确实也说得过去。
可问题是,朱元璋非但没有从轻处理,而且大动干戈了!
直接把空印案做成了与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并列的洪武大案、铁案!
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
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将一帮并没有触犯国法的官员,以并不存在的罪名定罪,并且处以极重的刑罚!
“从以法治国来看,当今圣在空印案中的判决,确实是权大于法、以权越法,法外用刑,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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