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败家孩子(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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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

他们父子二人若是生在寻常人家,恐怕不至于有今日吧。

这种遗憾,被他全部放在林南身上,令他更加上心。

“既然不能让他入朝为官,那就倾尽全力,助他诗书传天下,成为后人千古仰慕的大才子!”

想到此处,李世民握着拳头,心底很兴奋。

觉得林南未来会有前途无量,全都是他的栽培,这是育儿有术。

他绝对是天底下最懂得培育孩子的老爹!

到时候一定要出本书,明确的告诉天下人,究竟该怎样教育孩子!

李世民想的美滋滋的,浑然忘了《兰亭序》的不快。

同时,他也看到林南正在提笔,正在写下新一版报纸的相关。

“西南泸州獠人作乱已久,圣人迁使者前往,传檄而定,獠人献铜鼓等物进贡长安。”

李世民见此,顿时大为惊讶。

泸州獠人作乱平了?

他这个当皇帝的咋都不知道?

还传檄而定,獠人朝贡他,要真能这样,他都感慨自己简直是天下间最牛逼的皇帝了。

“也没听到长安有这消息啊!你咋知道的这么清楚。”

林南倒是很平静。

“预判。”

“预判?”

“李二本该派程咬金去平叛的,只是不知道为啥,程咬金没去,只能派其他人。”

李世民顿时哼哼了声。

心想着那莽憨憨还不是贪你的酒,放着战功都不去捞!

简直就离谱。

回头削他二百户封户!

紧跟着,他就听林南肯定道。

“应该用不了五日,捷报就能传回长安,到时候这版报纸刚好发布,能赶波热度,极大增强唐人的荣誉感。”

李世民听得很懵。

他对于热度这词根本没听过,但多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跟林南相处久了,他对那些奇奇怪怪的词汇,早就适应了。

至于荣誉感这种事,他能理解,就跟当兵的打仗打赢了,他去赐爵一样。

但集体荣誉感这事……,他扪心自问,做的的确不够。

覆盖的范围不够广。

“或许朝堂也可以弄这报纸,百官有很多都上书模仿来做,可以用更便宜的麻黄纸,可以做的廉价些,让老百姓都能买的起。”

“这样就能让朕与平民更好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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