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败家孩子(2 / 3)
感慨。
他们父子二人若是生在寻常人家,恐怕不至于有今日吧。
这种遗憾,被他全部放在林南身上,令他更加上心。
“既然不能让他入朝为官,那就倾尽全力,助他诗书传天下,成为后人千古仰慕的大才子!”
想到此处,李世民握着拳头,心底很兴奋。
觉得林南未来会有前途无量,全都是他的栽培,这是育儿有术。
他绝对是天底下最懂得培育孩子的老爹!
到时候一定要出本书,明确的告诉天下人,究竟该怎样教育孩子!
李世民想的美滋滋的,浑然忘了《兰亭序》的不快。
同时,他也看到林南正在提笔,正在写下新一版报纸的相关。
“西南泸州獠人作乱已久,圣人迁使者前往,传檄而定,獠人献铜鼓等物进贡长安。”
李世民见此,顿时大为惊讶。
泸州獠人作乱平了?
他这个当皇帝的咋都不知道?
还传檄而定,獠人朝贡他,要真能这样,他都感慨自己简直是天下间最牛逼的皇帝了。
“也没听到长安有这消息啊!你咋知道的这么清楚。”
林南倒是很平静。
“预判。”
“预判?”
“李二本该派程咬金去平叛的,只是不知道为啥,程咬金没去,只能派其他人。”
李世民顿时哼哼了声。
心想着那莽憨憨还不是贪你的酒,放着战功都不去捞!
简直就离谱。
回头削他二百户封户!
紧跟着,他就听林南肯定道。
“应该用不了五日,捷报就能传回长安,到时候这版报纸刚好发布,能赶波热度,极大增强唐人的荣誉感。”
李世民听得很懵。
他对于热度这词根本没听过,但多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跟林南相处久了,他对那些奇奇怪怪的词汇,早就适应了。
至于荣誉感这种事,他能理解,就跟当兵的打仗打赢了,他去赐爵一样。
但集体荣誉感这事……,他扪心自问,做的的确不够。
覆盖的范围不够广。
“或许朝堂也可以弄这报纸,百官有很多都上书模仿来做,可以用更便宜的麻黄纸,可以做的廉价些,让老百姓都能买的起。”
“这样就能让朕与平民更好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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