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第二十三迷失之错(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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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森一个人离开了那个喋喋不休的女人,情不自禁地来到他和桐叶晨经常聚会的地方。皇后镇缆车山顶步道。

那是一条皇后镇人最喜爱的步道,如果你只身走上去,中速行走的话也要足足90分钟。但是一路上的新西兰政府设置了很多可以让你了解更多的有关于这座山峰的树,花和鸟儿。约翰走到一个转弯处停下脚步,耳边仿佛想起了桐叶晨的银铃般的笑声:“约翰森,你追我啊!我打赌你一定追不上我,因为你的腿太长了,太长的腿只会迈大步,但是频次会慢。”完她快步地向前跑着,冲着。她给约翰起一个绰号“大长腿”笑他的腿如骆驼。而约翰森也给她起了一个绰号,“喳喳鸟”笑她话的时候又快又声音大,如同树上喳喳叫的鸟儿。那天桐叶晨发挥了她业余竟走运动员的优势,边走边跑的很快就冲到了前面,可是再走过一段路,前面出现了一段陡峭的山路。她的速度慢下来,只有十几米的距离就被约翰森追了上来,他一把抱住桐叶晨,拥在了怀里:“我终于抓到了你,我的红鹿”。于是两个人就在那棵银杏树下吻在了一起。他闭上眼睛,回忆起他和桐叶晨在这棵树下第一次拥/吻,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告诉自己,这个女孩就是想要一辈子和她在一起的女人。他呆愣地看着那棵争杏树,回首着往事,脸上绽开了一丝丝笑容。

“你来啊,你追啊!”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响起来,他向着上山的路看过去,一个高挑而苗条的蜜色女郎跳跃着向这边跑来,她的身后,同样跟着一个满脸笑容的男子,两个人边追逐着边发出开心的笑声。

约翰森收敛了笑容,心下一阵的失袭来。“我结婚了,新娘并不是我爱的那个!虽然表面的风光,而骨子里的那些夜半痛醒后能忆起的甜蜜都将伴着一个迷失的错误远去了!”他把头抵在树上,狠狠地打击着自己的头部。

相处了三年多,随着他对桐叶晨的越来越多的了解,他就更喜欢她的单纯,她的真诚,她对事情的执着,还有她对约翰森的忠贞不渝……

约翰森虽然是个生在英式的家庭中,但是他的家庭都育是十会刻板而传统的。对于未婚先同居的事情他的父母绝不允许。而他虽然是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年轻人,头脑中多多少少受到一些新潮人的影响,有些定力不够。他还记得那个让他迷失的醉酒之夜。

他与桐叶晨已经照了婚纱照,也租好了新房。本来好星期六那一天,他们两个人会在新房里布置好一切。可是没想到临时桐叶晨要为身体不舒服的闺蜜南西出团,并把打理新房的任务交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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