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集结之时 27(上)(2 / 4)
还穿着这件衣服有什么用呢?/p
金刚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再回尚都镇了。如果镇上的人们知道他害得自卫队全体牺牲,是绝不会饶了他的!就算镇上的人谅解了他,他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没有任何脸面去见父老乡亲了。/p
于是,金刚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偶尔遇到个村庄,就进去讨些吃的和水,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便继续向前走。途中遇到了好心人,还帮他在脸上的伤口抹了些药,不至于因为伤口感染而要了他的命,但是留下疤痕是跑不掉的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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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金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座大城市。这座城市比尚都镇要大上很多倍,各种建筑也非常气派,到处一片繁华景象。金刚随便找人问了问,才发现自己竟然无意间来到了阿旺那的都城玛州!/p
“这里是玛州啊!应该离尚都镇很远了吧……”金刚在心中想着,“走到这里,应该再没有人认得我了。那么,不如就留在这里,改头换面开始新的生活吧!”/p
凭金刚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去报名参加王家卫队,然而魔兽之林的惨烈一战,让金刚一下子惧怕起了战斗,那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真真正正面对死亡的威胁!这种感觉他一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p
于是,金刚找了一间廉价的简陋房子住了下来,开始了每天流连于酒馆的生活。当然,无论是喝酒还是生活都需要钱,而金刚又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便利用自己双手极快的速度去想办法弄钱。偷摸,或是耍一些江湖骗术,总之每天弄到几个金币银币,填饱肚子再痛饮一番还是没问题的。金刚绝不出入高档的酒馆,那里一般都聚集着城内有钱有身份的富人,不过可以让他得手的机会极少,就算有这样的机会,万一失手了便会死得很惨。因此他只出没于一般平民和穷人才去的低级酒馆,那里汇集了形形色色的人,除了大声的喧嚣、刺鼻的酒味,还有各种赌局,恰恰是金刚最容易弄钱的地方。每一次他也不会多弄,只要够了自己用的便收手,转天再需要钱,他就再偷再骗。/p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将近六年,金刚也从一名精神的自卫队副队长一下子变成了一位消沉颓废的酒鬼。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他可以什么都不去想,只要大口喝酒,一直喝到昏睡不醒。这里没有人认识他,更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每一个都是和他一样嗜酒如命的人,各自有各自的心事,各自在各自的酒精里麻醉自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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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晚上,金刚像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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