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我不是凶手(四)(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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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码的鞋印?不会吧,凶手的脚这么吗?会不会是伪造鞋印,比如大脚穿鞋。”

黄可之前在侦破一起命案时,遇到过伪造鞋印的情况。

当时死者为了给儿子留下一笔保险赔偿款,便伪造出被杀现场,实际上她是自杀的。案发现场所有的指纹和鞋印都是她伪造的。

李武摇了摇头,道:“大脚穿鞋的情况,嫌疑人穿着挤脚的鞋子,人体的重力会集中在鞋子的边缘部位,这样会导致鞋印的中间花纹模糊,而鞋边的印记会十分清晰。而案发现场遗留下的鞋印并不是这样。那应该是没有伪装过的鞋印。

“我怀疑过是否是其中一位死者自己的鞋印,因为三位死者,其中一位鞋码为40码,另外一位为38码。只有比较年轻的死者,鞋码与案发现场遗留下的36码鞋印相近,为37码。可当时赵莹莹身负重伤,脖子几近被砍断,不可能在整个屋子到处走。

“所有我能肯定那是凶手留下的,而且这个凶手与赵莹莹应该是认识的。我们首先以赵莹莹的社会人际关系为主线展开调查。死者死亡时间在6月19日左右,那时候她们高考已经结束,处于放假期间,这也是为什么死者死亡三天之后才有人发现的原因。”

完这些话,其他人的饭也吃得差不多了。

李武提议边走边,他们会带着重案组的人去往案发现场查看一下,顺便在路上跟重案组的人讲一讲这段时间,他们的调查结果。

“我们首先调查的是赵莹莹的同学,并询问过她的老师和好友,平日赵莹莹有没有结交过仇人。你也知道,现在校园暴力时有存在,女生之间的校园暴力有时候会比男生之间更严重。

“经过一番调查,我们从老师和同学口中得到了一致的回答,死者赵莹莹在学校是老好人,和同学关系都很好,不可能结交仇人。”

涉及学生的命案,往往是因为感情的问题而引发更严重的后果,所以赵豪听到这儿,马上问了一句:“赵莹莹是否谈过男友?”

李武打开驾驶室车门,赵豪坐在副驾驶。重案组其他四人跟着帅嘉航上了另外一辆车。

在发动汽车的时间,李武继续道:“有谈过,不过时间很短,从结交到分手不过2个月。赵莹莹的男朋友和她是同班同学,据其他同学,两人是和平分手,因为赵莹莹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个男的,于高考前半个月左右主动提出分手。”

赵豪系好安全带,李武的车也已经发动。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位于凌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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