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人格分裂案(三)(3 / 3)

加入书签

先一步引起赵豪的注意。

赵豪口中一句“怎么了”还未来得及出,周嘉欣手上拿着的那个红色文件夹瞬间让他改口问道:“时间,地点。”

“今天上午死者被她的父母发现死在家中,地点在我市湘南区胜地区一栋居民楼内。”

“我们去看看!”

……

案发地点在区居民楼,相对来侦破案子的难度要稍微一些。首先区内有大量监控摄像头,除去彼岸花那些怪物不知用什么方式,可以将民用监控摄像删除甚至是替换之外,普通人不可能对监控成功做手脚。

其次是区从早到晚都有居民在区内活动,有目击证人的可能性会更大。

到达案发现场,那是一个位于二楼的电梯房。

报案人是死者的父母。

两口子是执江市丰津县人,开着一家饭店,辛辛苦苦几十年,除了在县城有套房子之外,在执江市也买了一套房子,就是死者被发现的地方。

平时这套房子只有他们女儿住,而他们因为饭店的关系,走不开,所以基本不会到执江市。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