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孰鹿孰狼(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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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漠】

变故来的太快。

当所有的人都在等着屠刀下时,最后倒下地却并非是大家心中意料的。

凶悍强壮的戈梅并没赢,而看似柔弱的女人也并没有输。猎人变成了猎物,而猎人很多,他们会变成更多的……猎物。

那个女人,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像水乡才有的杨柳树一般,迎着风,枝叶飘摇,似乎随时都会被吹倒。然而你们不知道——这些浅薄的北漠蛮夷一定没有见过,杨柳树哪怕是长在一人高的湍急水流中也不会被轻易地冲倒。

戈梅倒在地上,怒目圆睁,不停的抽搐。而他肚子上破了一个大洞,鲜血汩汩地从伤口中流出。刺开他肚子的是一支被折断的簪子。半支簪子握在那女人鲜红的手掌中,而另外半支簪子应该还留在戈梅的肚子里。

那女人面色素白,甩了甩手如是自言自语:“噫——不当心断在里面了。还拿错了了东西。”她随手甩开的,赫然是一端连着戈梅的,血淋淋地、光秃秃的一截肠子。

她赤红的双眼,望着那滚烫肥硕的腥物,却丝毫不怵。而在场的其他人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地无法动弹。就连南梭与阿冽,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

很久之后,才有人爆发出了一声又恼又怒的惊呼,“啊!她杀了戈梅!她竟然杀了戈梅!”

“杀了她!即刻杀了这个女人!为戈梅队长报仇!”

那些北漠男人才一个一个的惊醒过来,仿佛是急着洗刷被女子击败的羞辱感,他们一改方才的震惊,从身上拿出最为锋利的兵器,重新换上了凶恶的嘴脸,呐喊着口号,一拥而上。

“嘶啦——”是皮肉被割开的声响。

那个女人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当那些声音想起,又飞快的凑近,她总能很敏锐的捕捉到那些人的方位,然后在利器抵达之前找到他们的喉咙。

抹开那些人肌肤的不是别的,恰恰只是她手中那支断掉的簪子。

那是她最喜欢的一支簪子,由云弧洲最好的青玉质成。

原本玉是温润之物,从来不懂得伤人。虽然尖锐,却也从来不曾伤过她。但抵不住急用,为了让它用起来称手些,她还是故意折了折。

她那一招一式皆为剑术。但实际上,她连剑都未曾摸过。可按照她的理解,“学剑”同“用剑”,其实是两回事情。从前师尊不让她学剑,她便只偷偷地看着。只是看着……没摸过剑,却也看了很多厉害招数。可没想的是这些剑术她还是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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