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他好想她(2 / 4)
婴飒自然知道主子口中的她是谁“禀主子,岚姑娘在一个月前去了西羌国。”
北宫冥殇的眸中显露疑惑,嘴里咀嚼着几个字“西羌国?”
“本王现在要去西羌国”北宫冥殇倏地脸上布满戾气和嗜血“把这里处理干净,顺便给本王带句话给北宫翎夜,机会只有一次,让他等着本王的回礼!”
随着一声口哨,远处一个黑点越来越清晰。噱锋利弯曲,比剑还锋利,一双鹰眸冷冽如雪,爪子锋利无比。
鹰的长相,身体构造却和秃鹫相似,是一只罕见的剑齿鹰鹫!有两人高,身体庞大。据这种鹰鹫野性难驯,凶残无比,年纪越大越难驯服。
待它停稳,聚拢起翅膀,主动弯下头颅蹭了蹭北宫冥殇,好像在撒娇。
北宫冥殇顺了顺它头上的毛发,一跃而上。鹰鹫张开翅膀,扬起一地尘埃。
“咳咳咳,你们,这鹰鹫咋就那么听主子的话呢?”易枫的声音逐渐模糊。
北宫翎夜是北国的太子,这么久以来,他们俩一直不和,虽然表面上是关系不错的堂兄弟,私底下一直在斗着,十年前他和岚璃月相遇就是北宫翎夜的功劳。
这一次,他又派了杀手来刺杀他,周旋了一个月,终于把他们全部歼灭了。
想到心里那个巧笑倩兮的女子,北宫冥殇眼里的柔光时隐时现,桃花眼微微上扬,软化了脸部线条。
那天晚上分别后,他一直逼迫自己冷静下来,给了他们一段时间冷静冷静。
虽然时候她对他有恩,所以他才一直忘不掉她。可是渐渐地,这种恩情变成了另一种更为奇妙的感情,在那天与她重逢时,不可遏制地爆发了。
浓烈得好似火焰,在心中喷发,把他的心融成了一汪水。一天不见会想着、念着,只要见到她,仿佛全身都有了无穷的力量。可她那天的疏离感和淡漠犹如一盆冷水,把他的热情统统浇灭。
心中的苦涩慢慢蔓延,仿佛毒药渗入血肉之中,无法剔除,久别重逢的喜悦激动淡淡褪去,遗留下令人窒息的苦闷。
难道就只有他自己对他们的相遇那么期待吗?一直自信的他第一次对自己有了怀疑,是不是自己不够好?不够优秀?能力不够?他看不上她?
但是,他既然对她动了心,就容不得她逃,他也必须走进她心里。
高处飞行的北宫冥殇被风吹起发丝,狂乱飞舞的头发为他增添了狂野,舔了舔干涩的嘴角,北宫冥殇眼里闪过志在必得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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