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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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带朱沫去金钱豹吃自助。在吞下十只咖喱蟹,两份鹅肝牛排和一大桶哈根达斯后,朱沫终于开始细细打量半个月没见的大学密友。

金仍旧骨感漂亮,妆容精致,巧的脸蛋,纤细的腰肢,羡煞一众妙龄女郎。

“你就吃了两个生蚝和一块起司蛋糕。”朱沫无语。

金就着银匙喝了口酥皮海鲜汤,道:“热量已经足够,再吃就要变成脂肪囤积起来了。”

朱沫翻了翻白眼,那自己是什么,脂肪储备库?

金看她一眼,道:“沫沫你就是太不注意保持身材,女人在把自己嫁出去之前要时刻谨记,美貌和身体是最大的本钱。你再这样不注意形象,怎么能找到好男人啊。”

朱沫托腮,也跟她一起忧伤。

金自怜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道:“我新找的男朋友是演艺圈的,他有机会可以捧我当明星。凭我这张脸,如果出道,肯定不比时下当红的那些花差。沫沫,要不要我让他帮你谋个职位,在明星身边当个助理什么的,每天能见着那些群星璀璨的人物,多养眼啊。”

朱沫摇头,“算了吧,明星助理着好听,其实干的就是老妈子的活,辛苦不,工资还少得可怜。若是不走运碰到个难伺候的主儿,更有的受。演艺圈的水太深,你不会真的准备在里面混吧?”

金冲她笑了笑,一瞬百媚丛生,“张爱玲成名要趁早,我们都二十三岁了,已经算不上年轻,再不做些能让别人记住的事,这一辈子就白活了。”

金与朱沫同年,虚长了两个月,时刻便以大姐自居,平日虽然嘴毒,但对朱沫也是多加照顾。

“我倒是没有什么野心。”朱沫淡淡道,将一颗红提丢进嘴里,“遇到一个对的人,在对的时间结婚,相濡以沫,每天照顾他,给他做饭,打理他的生活,生一对孩子,爱护他们如生命。这样简单平凡的生活也很美好啊。”

金注意到她的是“对的人”,知道她又想起了过往,抬起手在她手臂上拍了拍。

朱沫微微一笑,示意她不用担心,自己早已经放下了。

其实也是在痛彻心扉的爱过后才会明白,爱情中,“对的人”远比“爱的人”更令人向往,后面那种会令你痛苦,而如果身边厮守的是前面那种,方才能够相濡以沫永恒持久吧。

**我是娇羞的分割线**

昨晚吃完自助后,朱沫又跟着金去三里屯泡吧。两人喝了几杯酒,酒精上头。朱沫在舞池里扭动的像一条蜕皮的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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