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轩逸侯之子(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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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暗,长期在厕所、地下等等地方居住,一般有拇指般大,因为通体发臭,所以被称为臭水虫。

莫问一走进来,见到此人的目光全部都在这只臭水虫上,心神一动。

“难不成,这位天罡境高手,还怕虫么?”

莫问一笑。

可事实的确如此,因为他坏笑着捡起了那条臭水虫,并朝冥幽身上扔去。

接着,这间封闭密室,便响起了杀猪一般的叫声!

莫问心里一阵古怪,心想这冥幽好歹也是一位天罡境杀手,血腥的场面应该都见过,怎么会怕区区一条臭水虫?

“哈哈哈,逗死我了!良方、良将,你们以后若是在密室中发现了什么虫的,先给我留下来!”

宋良将疑惑道:“师尊要这些恶心东西干嘛?”

“大概是炼药吧?”作为医师的齐良方,给出了他自认为最完美的解释。

莫问将冥幽身边的那支臭水虫捏在了手中,然后将冥幽的扶正,并且关上了铁门。

他又拿出了火刀与火石,将房间里的蜡烛点燃,此时,黢黑的房间又有了光明。

“好了,给我一个不杀……”到此话,莫问一脸坏笑,“不用虫子糊你一脸的理由。”

冥幽被莫问戏弄了一阵,早就怒不可遏了,当即厉声威胁道:“你若杀了我,武陵城便会化为一片血海,你们所有人都会给我陪葬!”

莫问理都难得理他,当即掰开了他的嘴,把那条臭水虫塞进了他的口中,然后用真气将还活着的臭水虫朝他食道里送下。

做完这一切,莫问还用手在此人的黑衣上擦了擦。

随着冥幽一阵干呕,一阵鸡皮疙瘩,精神极度紧张的他竟然被吓得晕了过去。

“哼,真没用,这就晕了?我都还没上酷刑呢!”

莫问虽然骂了一声,但其实他颇为高兴,他毕竟找到了一种对付冥幽的办法,不愁找不到撬开此人口舌的办法。

他之所以没杀他,就是要想从他嘴里套出有价值的情报。

他这次沉重地打击了“冥府”的气焰,就算他整日不出门,依靠着楚国某城城主的职位来震慑它,但这个地下组织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李仪来杀自己时,想把现场伪装成情杀的样子,就是最好的证明,城主的头衔未必能震慑住他们。

半个时辰之后,莫问又提了一个桶回来了。

这整整一桶,装得全是臭水虫!收集这些东西,还是费了莫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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