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初入杨家(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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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更加的小心谨慎。

基本上所有的豪门子弟十五六就破身了,身边的丫鬟侍女无数,主子有意岂能违背?再说这很可能是摆脱下人奴隶身份的机会,主子玩腻了还能赐个白身出户。除了个别洁身自好的丫鬟,大部分都是对小主子宠幸无比期待且时刻不留痕迹的行勾引之术。

李文焕自然不是什么洁身自好之流,更不是不懂情趣的呆板之徒。只是他这样的身份这样的角色稍微不慎就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在这个环境里容不得他过正常豪门弟子那样的生活,他一忍再忍,再忍再再忍,终于忍不住去了胭脂楼…………府里的人他根本不敢碰,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当李府和落邬渐行渐远,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再见了,那些或痛苦或孤独的年月,那个逼着他早熟的环境,那些冷漠的没有面目的刻板的长辈的脸,那些吃的心宽体胖总想出那些不上台面小计谋的酒囊饭袋们,李某以后便是那逍遥天外仙,畅游天地间的修行者了。

越走胸怀越宽阔,越走前路越宽敞。一瞬间,李文焕豪情顿生,纵马驰骋,在一路烟尘中消失中三月的春风里。

两个月后,风尘仆仆的李文焕终于到达了南齐境内的一个边陲小城万隘,这里人说话尾音很重,给人以一种很实在的感觉。李文焕稍加打听,便找到了杨家在这里开的一个酒肆,点了几个小菜,二斤女儿红,李文焕很满足的开始慰劳自己已经两个月没多少油水的肚子。

“我口就够重了,这里人看来更厉害。”

吴越人口味偏淡,做菜放盐很少,而李文焕喜欢咸一点的菜系,想不到这里的菜口味更重,不过反到对了他的胃口,一时间食欲大增。

“年份差一点,不过聊胜于无吧。”

他也知道,这种地方很难有十年以上的女儿红。李文焕酷爱口舌之物,说的难听点就是有点馋,不过这个也不奇怪,在豪门中长大的人,多少都喜欢享受,而美味就是这世间最让人迷恋的享受之一。

就在李文焕在这自斟自饮自评的享受美食的快感时,迎面一个富态的老头笑吟吟的走了过来,很自然的坐在了他的对面。坐下之后才说:“叨扰小友了,小友风尘仆仆,可是从吴越而来?”

说完他也真不客气,吩咐小二又上了一副碗筷一个酒杯,就这样自己倒酒和李文焕喝了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这个桌的主人。

李文焕心道:“看这老头的架势必是一方权贵了,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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