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渐行渐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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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洛青身份特殊,正如吴王刘毕所说的,昭公国没有资格来对大汉的诸侯王动手,只有天子有这个权力。

如果洛青现在毫无顾忌的杀死了吴王,这是不是代表着大汉的律法在被洛氏肆意践踏?

律法的本质……

周王朝的法就是礼法,由天子和贵族推出,是天子和贵族意志的集中体现,所以保护这些人的利益。

变法!

为什么要变法?

因为统治者变了,所以才要变法,不触及核心的,只能称之为改良或者复古。

汉朝律法的本质是大汉皇帝以及维持他统治的阶层的集体意志体现,践踏汉律就是践踏这些人。

理是越辩越明的,法是越来越清晰的,权力和责任的归属同样在不断的厘清界限。

吴王刘毕践踏了大汉的律法,那该由大汉的律法,即大汉的皇帝和贵族来审判他,而不是由昭公国的贵族。

天子和皇帝是不同的政治身份,昭公国服从天子而不服从皇帝,当洛氏开始推动这两个政治身份分割时,这些事情就注定将会出现。

洛青明白只要随着刑律家不断推陈出新理论,昭公国和中央朝廷之间的界限就会越来越远。

不是汉王朝而是往后的中央朝廷。

诸夏形成的过程演化,洛氏可太清楚不过了,楚人和洛人变成汉人的过程,同样都有记录。

这就是洛氏要出世的意义所在。

这就是英侯国和无双侯国存在的意义,洛氏不可能永远一方面不受汉廷干涉,一方面又干涉汉廷。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不仅仅是功绩会斩,在人心之中同样如此。

两人沉默了一瞬之后,霍光有些好奇的问道:“表兄,你会在大汉出仕吗?”

洛青摇了摇头道:“大概率不会大汉朝廷之中没有我的位置,不过还是要看家族的安排,如果家族需要的话,我还是会到大汉出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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