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其敢惮勤(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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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明确了监御史的职权。但又出现了众多监御史玩忽职守、与地方官互相包庇的不良事件后,在孝文皇帝时便有了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的规定,这也是州刺史的滥觞。

秦代监御史制度传至汉代,从不设到重设,从重设到被新事物所替代,经过了几代帝王的努力,最终形成一个成熟稳定、且行之有效的地方监察制度。

“监御史早被州刺史取而代之,其废置也是由于其身不正、失其所设立本意,指派郡监无不与地方同流合污,一同对朝廷敷衍塞责。如今再复启用,也无一个预兆,怕是会有纷纷议论,又提及当年弊处。”皇帝听了桓典的话,显然是心动了,但仍有些由于、不肯下定决心的样子。

桓典见状,如何会不明白皇帝的意思?

由于刺史在制度上属于丞相的属官,对丞相负责,即便本朝已经没有了丞相,但本质仍是一个处于御史台之外的监察体系,所以刺史一开始出现等若是直接分走了御史台监察地方的职权,二者是相互对立的。而刺史制度沿用几百年下来,逐渐从一个巡察地方的六百石小官变成统属军政大权的一州方伯,俨然已经偏离了朝廷设立此职的初衷。

桓典知道皇帝有意让刺史重回最初的轨道,但此间需要触动的利益之大,就算皇帝也是深感棘手益州刺史邯郸商其实就是皇帝对此举的一个试探,但就效果而言,朝野内外有许多人并不买账。就连并州牧刘虞都曾几次上疏,旁敲侧击的问过几次皇帝对于刺史制度的真实态度。

其中阻力之大,让皇帝觉得与其将已成行政长官趋势的刺史制大破大立,倒不如换个更省力讨巧的法子,另起炉灶,从故纸堆里重新将已成历史的监御史捡起来,拍拍上面的尘土,重新使其焕发生机。

这么做虽然省事,但无疑会增加御史台、也就是御史中丞桓典的权势,随着皇帝越来越重视吏治,桓典在监督朝廷公卿的事上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若再让他将势力延伸到地方。就算桓典一心为公、耿介刚正,皇帝也不得不考虑他背后所站着的势力。

但这件事于公于私都是利益巨大,饶是性格强项的桓典此时也不得不向皇帝低头,表明心迹:“臣自从步入宪台簪笔以来,于当年之事多有所闻,也颇有心得。臣以为,孝惠皇帝重设监御史本无错处,之所以出现种种弊端,非政之错,实乃用人之过。选贤与能,古今为重,若是选拔皆贤能,得以为朝廷纠察地方,又如何会有与地方私相包庇之举?”

见皇帝饶有兴致的看着他,眼神之中似乎还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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