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chapter.13(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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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人流来往穿行。脚踩高跟鞋的ol,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戴着叮叮当当饰品的女孩,满脸无精打采的青年。步履或快或慢, 衣着鲜亮或素净。他们不知道已是第多少次从这条街道上经过, 也许彼此已经擦肩而过了千万遍,仍然在下一次相遇里互不相识, 匆匆接近、平行又远离,同街边建筑一般化作无数其他人生活片段的背景。

而城市繁华人潮涌动背景中,那个稍显突兀存在的人——单手插袋闲闲站立,紫灰色短发有几缕随意地在额前, 垂眸漫不经心地盯着空气中某处, 眼尾泪痣在碎发遮映下若隐若现。

之所以稍显突兀,是因其颜值与路人格格不入:有如皎洁的明珠入溪边鹅卵石堆, 有如剔透的宝石同塑料水晶堆聚成垒——而他一定是放在最顶端的那颗。引人注目的同时, 在溪水和水晶的折射下散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鹤见莉露看着前方离自己不远处的某人, 心不甘情不愿, 一步一挪地向他靠近。

所以啊,事情到底是为什么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

为什么她只不过是接了个电话、心志不坚对某人磁性嗓音和犯规言语的撩拨抵御无效、挂断两次冷静之后再接,却被对方三言两语绕得晕头转向、应下出来陪他逛街买衣服的邀请。

等终于从蛊惑中回过神来,已经赶到了约定地点,距罪魁祸首不到十米。

鹤见莉露猜想他应该至少等待了半个时, 但看上去依然是悠闲从容的, 也对, 毕竟即使是世界末日,也难以想见这个人脸上会出现焦急或是不安的神色。

白瓷一样颜色的肌肤和漂亮紫灰色发丝,在日光辉映下仿佛微闪着光芒,被周围一干无辜群众不自觉地衬托,直接达成了视线在人群中随意一扫、便无可避免会在他身上停留的效果。真是白得夺目也白得刺眼,致使一路魂游天外的鹤见莉露见此一个激灵便恢复了理智,深觉他身上的反光晃得自己眼睛疼。

这个发光体不但吸引了周围诸多视线——方圆一百米内,所有的雌性生物,上至挎着菜篮的欧吉桑下至流着鼻水的屁孩,眼神都或直白或隐晦从他身上扫过;且给交通造成了很大负担,在他周围形成了一道视觉效果上显著的分流,同他年龄相近的男性们不自觉绕着这篇区域走,相反的女性们却更倾向于靠近。

哦,气势夺人,今天的迹部少爷也依旧很华丽。

毕竟还算是个身正条顺五官出色的少年,垂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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