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九章 大黑马(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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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CCXR的。虽然数据显示不可能,但孟缺这子却实实在在地做到了,他打破了数据的束缚,让所有人再一次见证技术才是王道。

到技术,罗威自信比市长的公子以及市委书记的公子要高出一筹。也就是想要超过法拉利ENZO还尚有可能,只是至于慕容子夜的“科尼塞克幽灵CCXR”就显得有些麻烦了。

先不他的跑车的硬件优势,单自己在比赛之前从吴三那里听到的一些事情就足以证明那个姓“慕容”的刺猬头不是好对付的。

吴三曾经一度也是赛车的疯狂爱好者,到傲气,他绝对不会比罗威低。两人也正因为是臭气相投,性格一般,才做了非常好的朋友。能让他闻名而色变的人,可以想像是一个厉害到什么程度的人。

牛爷是个传奇人物,确是不假。但一到牛爷,吴三顶多就比出一个大拇指称赞他厉害而已。而一旦到慕容子夜,他居然直接劝罗威不要参加比赛。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清楚地列出了在吴三的心目当中谁才是最为恐怖的人。

“且行且看吧,我只有尽力而为了,对于赶超科尼塞克幽灵CCXR,我是一点把握也没有。”罗威有些灰心丧气地道。

孟缺听他如此回话,知道他仍是跳不出那个数据理论的束缚。也不再多加解释,一个人一旦确定了什么思想观念,短时间内是没法将之改变过来的。与其去改变罗威的思想,倒不如自己拿出点真本事来,给他做一个打破数据观念的活例子。

一念及此,孟缺把龙血之力再次灌注全身,右手单手扶着方向盘,左手则抓住车子的金属门框,劲力一使之下,兰博基尼雷文顿的车身再次减轻了重量,速度在一瞬间猛然爆发起来。

兰博基尼的最高时速顶多也就340KM\/H左右,可是现在它所表现出来的速度岂止是每时340KM?初步估计每时380千米都有可能了,更甚至能达到390或者400。

跟在他车身之后的慕容子夜有些傻眼了,忖道:“怎么可能呢?兰博基尼雷文顿居然能跑得这么快?”

惊讶的不止是他,更是后面紧追不舍的几个人。市长的公子基本上是愣了、呆了、蛋碎了,眼看着兰博基尼雷文顿发飙,他自己的法拉利ENZO却死活也追不上,猛地一拍大腿,似乎想起了什么,道:“格老子的,孟缺那子开的兰博基尼雷文顿该不会是改装车吧?能跑这么快,难道打了激素不成?”

市委书记的公子开着兰博基尼蝙蝠,此刻跑在最后面,成了万年吊车尾。死追活追硬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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