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宫中定策(二)(7 / 7)
决问题,必须要颁布一部根本法令,作为后世遵循的准则。即“以垂万世不易之规”。
这封奏折着实有效,嘉靖皇帝也明白,有些事必须要抓紧办了。随后经过多方讨论,终于在两年之后,由礼部尚书李春芳主持,颁布了著名的《宗藩条例》,内容共六十七条,核心内容有二:1,严格限制藩王们的妻妾人数,娶老婆都要礼部审核。藩王子弟赐爵,更要有资格审查。2,对藩王的开支进行财政核算,削减大笔无用开支,更减少原定的固定工资数额。从那以后,藩王们从袭爵,赐田到日常开支,都有了严格的监管,挥霍无度的日子,不是那么容易了。
在明朝中期,《宗藩条例》的作用也十分巨大,嘉靖身后的隆庆,万历年间,明王朝在藩王开支方面,也大大缩减,国库也日益充实,后来的“隆万中兴”,确有这方面原因。但这个著名的条例,还是难以治本,不但对于朝廷赐予藩王土地,没有规定限制,关键的“定子女”这条,也是毫不提及。藩王后代的寄生虫角色,依然丝毫未变。
而对于诸多藩王子弟来说,《宗藩条例》还带来一个恶果:藩王后代们请爵,封赐,都要礼部拍板,而且随着明朝财政日益拮据,礼部对此卡(爵位卡)的发放也越发严格。得不到名分的藩王,既没有国家养,更无法入民籍,自食其力的工作,别说干不了,朝廷也不许干,就此没了活路。到了明朝崇祯年间,好些藩王子弟因为得不到名分,又不许出去工作,竟然活活饿死。
这个问题涉及祖训皇家藩王利益需要循序渐进,在未来几十年逐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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