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林千夏,我什么都不会让给你的!(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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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笙坐在了被告席上,林千夏身为他的辩护律师坐在他旁边,陆家其余人则是在旁听席上等着。

林千夏刚入坐,旁听席上的人又议论开了。

“什么,林千夏是陆笙的辩护律师?她就是传说中s国的金牌律师千par?”

“天啊,这有意思了,两个人各自的孩子作为辩护律师,不但是上一代的较量,也是下一代的较量!”

“不知道今天到底谁会赢,我敢打赌一会儿的辩护过程一定很精彩,强者之间的巅峰对决!”

庭审很快开始,三个法官以及其余工作人员依次入席,气氛变得庄重起来。

东方茉代表东方莲发言:“s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根据这一条法律条文,陆先生已经撤销了死亡宣告,他和东方女士的婚姻关系从他撤销宣告那一天起自行恢复,而我妈妈也并未发表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所以他们的婚姻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期间,陆先生向初恋情人姚女士求婚,两人甚至发展到同居关系,这是触犯了重婚罪!”

随着她话音落下,大部分旁听群众都在不停点头。

东方茉不愧是l国的金牌律师,发言条理清晰,引用的法律条文也很明朗,很有说服力。

东方茉发言结束之后,自信满满地坐下,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林千夏。

其实她之前研习的都是l国的法律,对s国的法律了解得并不是特别多,所以这次她是花了很多时间熬夜补缺补漏,才能发挥到今天这种程度。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林千夏身上,等着她的反击。

林千夏脸上没有一丝慌乱,缓缓站起身,一字一句地说道:“对方律师一直强调东方女士有权力选择是否继续婚姻,却忽略了陆先生也有权力选择!其实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还有两点补充说明。第一点,如果在死亡宣告期间,配偶另外有婚姻,那配偶的新婚姻持续有效,原本的婚姻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陆先生宣告死亡之后,东方女士就是合法单身,不管她想要另结新欢,还是继续接受突然复活过来的原配偶,这都是她的权力。这也就衍生出了第二点,如果东方女士想要继续接受复活过来的原配偶,需要原配偶重新求婚才算数!所以必须陆先生也有意愿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东方女士才有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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