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文鼓六响!虹桥喜鹊!天降异象!(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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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千古名句!我果然没有看错他。”

列子阁之上,荀列子亲眼见证这首足以名垂千史的诗从李逍手中诞生。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荀列子不由将此诗念了出来,眯着眼睛,静静感悟这诗句的意境。

“的确是好诗!太妙了!如何才能作出这般妙的诗句来!”

刘高远不由感叹。

随后,他想到这场赌局似乎是要输给了荀列子。

不但得不到他的‘万年青’,更是亏了两件文器。

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刘高远面露苦色,摇头道:“这等诗才,我去玄机侯府授课三日都未发现,师兄你从何得来的?”

荀列子满是得意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只能说,李逍与你无缘,与我有缘,哈哈哈...”

刘高远:“.....”

另外一边。

大船之上,云岚郡主半响说不出话来,她自小酷爱诗词,看过无数诗句。

这首诗已经在她所看的诗句中,已经是上上等。

最为重要的是,她亲眼见证一名少年,将此诗写出,丝毫不比古籍上的诗句差!

身在其中,意犹未尽!

“凝心,你一定要将作诗之人调查清楚,告诉我他的来历!”

古云岚吩咐道。

闻言,李凝心愣了愣,他也没想到,自家一个不受待见的余孽庶子,居然能作出这样的诗句来。

不过,她自然是不会表露出来,笑道:“云岚,不用调查了,此人我认识。”

李凝心的地位,其实差不太多,他是天下第一侯玄机侯之女,如今又是内卫府的持剑君。

跟古云岚从小认识,关系极好,因而可以直呼其名。

“你认识?”

古云岚露出欣喜,凑在李凝心的面前,焦急问道:“他是哪家公子?我竟从未见过?快说嘛...”

“你啊,你。”

李凝心也是一等一的美人,撇了她一眼,媚态百生,从容说道:“此人名为李逍,是玄机侯府的子弟,我也不太熟悉他,没想到他竟有这般才华......不过,此人身份有些特殊。”

“有何特殊之处?”

古云岚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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