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识字学医(2 / 5)
”
“甲乙丙丁……”
“趙錢孫李,周吳鄭王……”
“天地玄黃,宇宙洪荒……”
“……”
一个上午,李越把自己认识的字都教给了周易,开了挂的周易,自然是照单全收,全部记了下来。
“周兄当真是天纵奇才,何不去考科举?”当周易把一篇李越经常熟读的文章经义一字不差地默写了一遍后,李越兴奋地连称呼都改了。
周易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说道:“功名于我如浮云。”
“那真是可惜了。”
对于读书人而言,考个功名,光宗耀祖,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而周易展现出过目不忘的天赋,也是让李越各种羡慕,却不说周易文才如何,单单就他这么一个过目不忘,就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优势。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读书读书,最重要的就是先记住书中的内容,有个过目不忘的天赋,比较其他读书人,便省去了死读硬记的时间,只要再每天坚持研读,体会书中深意,说不定明年就能考上状元了。
所以说,有个好的脑子真的很重要。
“李先生,已近晌午,不如一起去用餐。”看了看天色,周易邀请李越一起去吃饭。
“周兄客气了,直接喊我表字文秀即可。”李越表现得十分谦逊,不管周易考不考科举,以他的天赋,将来肯定大有作为,对着有本事的人,他一向都是十分敬重的,且不管将来如何,就周易展现出的过目不忘,在他眼里,就是一项很了不起的本事。
说起这个表字,李越对着周易问道:“不知周兄可有表字?”
“这个没有,我们那里不流行这个。”周易摇了摇头说道。
“流行?”李越有些疑惑,很明显,他不明白这个词汇含义。
“流行就是,嗯,我们边走边说吧。”说着,周易率先走出学堂,而李越也连忙跟上。
至于那些芊芊学子,一不小心就被李越遗忘了。
走在街道上,周易想了想,说道:“流行,就像唐诗宋词,唐代流行诗,宋代流行词。”
“还有一些习俗,风俗习惯,就像有些地区,那里的人就比较流行用拳头说话,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说着,周易指了指自己头上的帽子,还有身上的格子衬衫,牛仔长裤,运动跑鞋,说道:“我老家的人就流行穿这种衣服。”
“原来如此。”李越一副受教了的模样,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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