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第一(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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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奏的人声和萨克斯,带来全新的一个音乐节奏。

为了把握这个beat,他也是苦练了很久:

是的,人家没发行之前,他手里就有这首歌了。

这也是路泽第一次演唱rap,为了不留下黑历史,他把“f**kingawesome”改成了“freakingawesome”。

语气也很强烈,但不是国人熟知的骂人的话了。

至于其他程度比较轻或者国人不知道的?随他去了,反正要混欧米乐坛,太过“文弱”也是黑历史了。

“walkintheclublikewhatup?

走进夜店神气十足

你就会被震惊到

nah,i'mjustpumpedup,boughtsomeshitfromthethriftshop

我因为刚从旧货店淘了几件宝贝

衣边还镶了钻酷毙了

peoplelikedamn,thatsacoldasshonkey

见到我的人都说哇靠...”

本来是两人唱的歌,路泽一个人变幻唱出了两种风格。

不用说,自然是加分选项。

好的rap不是黑人自high的那种,显然《thriftshop》就属于这一行列,

比较新潮的曲调以及强烈的节奏,听不懂歌词中的讽刺奢侈品含义,也没关系。

或许因为李代沫的退出,所以路泽是完整唱完了一首。

但其实他得到的通知和别人都不一样:其他人是改完了歌曲,唱歌两分钟。

路泽的通知就是,简单编曲了一下,你唱就对了,然后他就唱满了三分多钟。

但真的是精彩,第一次在台上唱rap,台下三天练习能这样?

牛皮。

rap在12年还算个新鲜东西,

台下不仅导师high,观众更high,即使不喜欢rap的,现场这么节奏热烈,跟着蹦就完事了。

刚才袁亚维唱《atlast》的时候,带着优雅爵士元素的蓝调灵魂乐,

但观众也没啥反应,路泽算是三人里面音乐最热情的了。

所以至少在观众心中,路泽已经是第一名了,这也就够了。

“好的,最后两个名额,该怎么选择呢?”

花少在台上发言了,台下哈琳老师率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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