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 典型案例(2 / 5)
该说是打断了她的故事……
“随便说吧!总之现在也无聊!”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中午,歌剧院的当红歌手和他‘经纪人’回到屋子,发现了一具男尸,男尸身后中刀,刺入心肺而死,而且手中抓有女孩子的头发。”
金发男子摸着下巴,语调清晰说道,话语十分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了。
“你们怀疑是那个女歌手杀的人?”
“没错,起初我们都是怎么认为的,但是这把刀没入刀柄,一个女孩子,是做不到的!而且女歌手上午都在唱歌,没有作桉时间,对了还有就是房间里的火炉开的很大,里面很热!”
金发男子看了看林华的胳膊,又回忆起了几个小细节,破桉这种事情自然是事无巨细,想到什么都一股脑说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说,是男人杀的,而开火炉是因为要混淆死亡时间?”
“恩,所以我们将怀疑的目标盯向了那位经纪人,而且经过调查,被杀男子与女歌手是认识的,但是当初他们却失口否认,这也是一大疑点。”
“那么直接抓经纪人,严刑拷打一番,不就完事了!这不是你们警察的一贯做法吗?”
林华一听基本就可以知道结果了,这个套路林华早就在柯南里看过了,没啥好新奇的。
不过林华却并没有直接提出来,反倒漫不经心的提出了另一个建议。
这个年代,警察司法还很不完善,哪有那么多柯南名侦探福尔摩斯?
通常对于怀疑的对象,要是没有什么身份地位,先吊打半死,然后录一份口供,直接了事,升官发财,简单的嘞!
“你瞎说什么?抓人是需要证据的?而且很多人都认为这是女歌手和经纪人合伙而为之,这对于女歌手的名誉有着极大的创伤!会留下污点的!”
但令林华有些意外的是这金发男子一听林华的建议,立马反驳,郑重其事道,一脸认真,看得林华一愣一愣的。
“不是吧?一个女歌手用得着这么巴结吗?有内幕!”
林华很清楚,这个时代的女歌手又不像后世的那群小鲜肉网红,这个时代的人比后世的聪明的多,没有那些脑残,基本上没啥地位的,充其量,只是赚钱的机器而已,不红了,重新捧一个就是了,很简单的,费不着怎么麻烦。
“好吧!我承认,那是苏瓦尔总警署部长过一星期,要迎娶娜塔莎丽小姐!如果涉嫌杀人,这婚事就吹了,总部长会很生气,而我的探长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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