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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避免先人为主。审判长作为控辩活动的主持者,是法律和公正的象征。在听取和组织双方辩论的过程中,要从案件事实出发,坚决维护法律,主持正义和公道,不应以任何方式表露自己对案件已有定见,不能先人为主,应认真听取双方的辩论发言。应力求避免受到辩论发言的次序,辩论双方提供信息量的多少,发言人口才是否雄辩以及辩论时气筑的影响。有时,旁听的群众有可能违反法庭规则,情不自禁地鼓掌,为某一方的辩论发言叫好,审判长要避免受这种情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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