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_12(2 / 5)
不是阿克拉的错,她仍然巧妙地将责任堆在了阿克拉的头上,而由于他的身份,他没有反驳的余地。于是,由于狼群的排外性,阿克拉再一次被遗弃了。
他离开了狼群,来到了山脚下的村子。在那里,他被当作自小被遗弃的狼孩儿被收养。他得到了一个善良的母亲,还得到了一个人类的名字——达莱恩。他很快学会了在人类社会中的生存方式,成为了村子里的一员。
只有两点让他不爽的地方,一是村子里的人让他和其他孩子一起放牛,却不让他参与打猎,而村里那些笨蛋猎人连狼群中最低等的猎手都不如,更不用说成为氏族精英的阿克拉了。二是,有一次,他藏在床铺下的那张黑色的狼皮被自己一个讨厌的新兄弟发现了,他不得不将他揍得半死,免得自己的秘密被人类发现。但这两点都让他适应下来,山林的生活已经教会了他“适应”与“忍耐”,而氏族的法律也让他学会了人类的法则。
现在的他,已经成了一个人类。但在达莱恩心中,阿克拉仍然处于愤怒之中。他无时无刻不想离开这个人类的村子,回到属于自己的领地。他时刻策划中如何挫败塔夏,回到氏族的方法。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在他心中,时刻盘桓着一个长着十只脚的怪物,它夺走了他的猎物,杀死了他的兄弟,并且让塔夏找到了驱逐他的理由。他必须杀掉那个怪物。只有如此,才能让狼群对他重新信服。
篝火噼噼啪啪的燃烧着,又一个夜晚在村子里降临了。和在狼群中不同,人类的生活方式更为喧闹,他们有许多五花八门打发时间的方法——吃食、跳舞、聊天,还有篝火故事。人类根本不懂得时间与休息的重要,达莱恩是这么想的。
今晚也没有什么不同,年轻人手拉着手围成圈,在篝火边跳着怪异的舞蹈,兴奋地发出喊叫。那些在地里忙了一天的人们,盘腿坐在树下,聊着没用的事情,用点心和美酒将自己养胖。而像老人,还有达莱恩这样的“小孩子”——阿克拉在狼群里早已成年——则围在吟游诗人的身边,听着冒险者的惊险经历,还有丛林中怪物的故事。
这些故事对达莱恩来说是极其无聊而没趣的。和狼群中老狼对小狼的告诫一样,这些故事中也是关于狩猎,只不过狩猎的目标不是动物而是财宝和女性。但是这些故事大多失实,而且无用的部分被夸大,有些干脆就是瞎编的,达莱恩从中学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他总是皱着眉头听完一个又一个这样可笑的故事,拼命忍住笑。他认为,这种无聊的事情也是他现在扮演的角色——“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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