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一章 红尘炼心老神棍(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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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难道这就是在封神演义中大名鼎鼎的西方教度化真言,周平谨慎的贴收好,还要靠这东西收服在头发里装睡的余化呢。

至于管不管用,周平也不担心,反正自己后还有金先生,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先去金先生那一趟。

周平和无业在山下拜别,无业回嵩山,周平回赢市。

此刻周平已经是妥妥的游使境界,精神力还要更高一层,隐隐触摸到了神境界。

更别说,他已经学会了真气化翼,和具现弓箭等实用技能,这一次福地之行可谓圆满,只是把刘宇和小囡囡弄丢了,心郁闷。

另外拐带了一个洪荒凶人回来。

所以,现在周平边又多了一个炸弹,随时能爆炸,可谓每天在走钢丝。

槐树胡同,周平见到了坐在冥店里面的金先生。

一杯红酒,一碟花生米,金先生正在自斟自饮,手中拿着智能大屏手机,正在聊天。

看到周平进来,迅速打了几个字过去,然后锁屏,把手机放到了一边,动作虽然迅速,但是周平还是看到了对方的头像好像是一个长发美女。

“周平,回来啦,喝点。”

金先生起,僵尸脸上竟然挤出一点笑容,从旁边拿过一个高脚杯,到了一杯红酒递给周平。

“金先生,你这是什么吃法?”

金先生夹起一粒红色的花生米,上面裹着一层植物油,有几粒细盐粒粘在上面。

“这东西,是一种高蛋白的食物,蛋白质高达30%,并且容易被人体吸收。它有多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维生素,含有的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对人的心脏很有好处。

我心脏不好,要多吃。

并且花生米很耐吃,一颗颗地夹,一盘花生,足够边吃边想三四个小时。

花生也不像其他的菜,冷了就不好吃。

而且,不管是炒花生、椒盐花生,还是煮花生,跟红、白、桃红葡萄酒都好搭配。

所以花生和葡萄酒是绝配,就仿佛李白和艾米莉·狄金森对诗一样,会品味出不一样的芬芳。”

“艾米莉·狄金森是谁?”

周平有些懵。

“她美国传奇诗人。出生于律师家庭。青少年时代生活单调而平静受正规宗教教育。从二十五岁开始弃绝社交,在孤独中埋头写诗三十年,留下诗稿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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