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死去的人活着站在了他面前(2 / 4)
东区某个老板手下做事,不过林尽不关心那个人的事,因此也没有细听细问,以至于现在,林尽也只知道那个把他捡回来、不许他走远、晚上也经常会回来和他一起睡的男人,名叫莫尔斯。
安顿好两人,有打了视讯之后,林尽驱动轮椅慢慢过去,然后在其中那个苍白消瘦的青年的身上,取出了他把两人捡回来的理由那是一枚藏在衣服下的小吊坠,造型独特,让林尽莫名其妙地感到十分熟悉。
还有另一个人手腕上的光脑,那部光脑上隐约有一些特殊的纹路,林尽看着也十分眼熟,却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
他想,这应该和他失去的那二十多年的记忆有关,他想找回他的记忆。
不然他也不会理这两人,虽说对方是以为躲避林尽才出了车祸,但是那也是他们自己选择了善良,在这个朝不保夕挣扎求生的地方,林尽为何要为别人的善良买单?
做人就是要坏一点,才能活的长久,这是莫尔斯交给他的道理,在最初的时候,莫尔斯甚至会让他面对着墙壁一直念这一句话。一
如今这么记下来,这句话倒也铭刻于心了。
“哐当”一声,房门被大力推开,一个高大的男人跌了进来,勉强扶着墙壁站稳了,身上血迹斑驳,伤口处早已干涸,结出了丑陋的血痂。
男人的头发似乎清洗过,脸上也干干净净的,只有伤痕狰狞的扭出了苍白的印记,看上去有些恐怖。
如果是在刚被这个男人捡回来的时候,林尽会害怕,但是现在他已经能淡定面对了,毕竟这段时间里,男人经常带着一身伤回来
也不知道他的体力到底是有多好,就算是受了一身的伤,回来后也能把林尽打横抱起,摔到床上大张挞伐。
“药在柜子里,自己处理。”林尽的语气清冷,操纵轮椅从他身边走过,“我带了人回来,一一会儿有人来接他们,不会碍你的眼
莫尔斯狠狠皱眉,眉骨上的疤痕也扭曲了起来。他知道林尽不可能随便带人回来,便大步走过去想要看个究竟。结果就看了一眼,莫尔斯便大惊失色,咬着牙道,“他们不能呆在这儿,我立刻把他们丢出去!"
林尽想强硬的说不行,但是他没有那个立场。
这儿是莫尔斯的家,他说了算。
就连林尽自己,都是莫尔斯的所有品。
但是林尽觉得记忆的真相近在咫尺,他不甘心就这么放走了机会。
莫尔斯没管林尽的情绪,直接把一个人拉了起来,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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