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徐文的愤怒(1 / 3)

加入书签

徐文看着面容淡漠的卓容,又看了看手中的那份新的合同,脸上的那些疑惑渐渐消失。

他强压着心里的不快,开口道:“这份合同各方面的待遇确实比易鸣上一份合同高了不止一截,整份合同的等级已经达到了b级,别说给现在易鸣这么一个新人了,就算是签一般的二线歌手,公司能给出这份合同就已经很重视了。”

话说到一半,徐文将手中的合同打开,指着上面的一行小字,“但是,卓总监,这几条条款是否有些不妥?”

“将已经创作完成的词曲授权转让给公司,在签约期间创作的所有的词曲属于职务创作,著作权归公司所有。”

“卓总监,我觉得易鸣现在拥有非常高的潜力,公司可以试着给出更好也更公平的合约,与他共存共荣。”

徐文盯着面前的卓容,语气有些激动。

按照常理来说他作为芒星娱乐的经纪人,这种为了艺人争取权益的事情不该他来做,他只需要服从公司的安排,做好自己的工作然后等着和公司,瓜分从易鸣身上赚来的钱就可以了。

但是这么多年他在这个娱乐圈里,见到的腌臜事太多了,并且这些年他在芒星经历的不公平待遇也多的数不过来,手下刚刚带出点热度的艺人被上面更换了经纪,带易鸣后该有的活动资源十个有九个拿不到,他早就对芒星,不,应该说是这个圈子失望透顶。

并且抛去这些不谈,他和易鸣这么多年相处,对于他这个没什么朋友的人来说,易鸣是他很重要的朋友,他怎么可能眼看着公司在这里坑他。

对一个创作歌手来说,他们的作品著作权的重要性排在首位,如果在一家公司创作时的版权全部被公司拿走,他们当离开公司时什么都不会剩下。

没有著作权,从你创作出时一个作品到你死后五十年,这么长时间的所有版税收益,与那个创作者和他的后人将再无半点关系。

当歌手如果被公司解约后,他所有耗尽心血创作出的作品,将连在别人面前演唱都不能。

是,现在许多公司都是这样趴在创作者身上吸血,大环境都皆是如此。

但是徐文依然受不了这么烂的环境,他觉得他需要争取一下,也同样认为像易鸣这种现在已经拿出了两首金曲的创作型歌手,应该有可以争取自己版权的机会。

不过……

徐文的话,并没有让卓容有半分情绪波动和退让。

卓容安然的靠坐在椅子上,手指轻点红木桌面,眉毛一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