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找到老巢了(2 / 4)
了,万幸那个女生的伤口不是咬出来的。不管她是自己想不开,还是被割腕,乐夕都不用逼自己对她下手了。
格兰国给的资料显示,血族咬人可以控制是否释放毒素。只是单纯的吃东西,不会将普通人转化为同类。但是否中招,24小时内没法判断。只能等时间过了看结果,届时如果真的转化了,除了“净化”也没第二条路走。
乐夕倒是可以在黄金时间内看出些端倪,可她也救不了这种不可逆的基因突变……
眼前这个血族很聪明,用这个女孩儿男朋友的身份进入医院,可以光明正大地去病房陪护。他应该是想趁夜找点吃的,又不想暴露身份。
乐夕按兵不动,始终隐身在旁,找弄晕他的机会。当初一个夺魂术就搞定了尼尔斯,让她很瞧不起血族。看了格兰国的资料才知道,血族最擅长的恰恰就是神魂催眠,其次是极致的速度。
尼尔斯当时转化不过半年,只能算“幼儿”。眼前这个“老鬼”,乐夕不敢保证元婴期神识的夺魂术对他管不管用。
驻地给每一位巡查的特警都配备了特制的麻醉枪,里面的麻醉剂是格兰国空运过来的,对血族有奇效,能让他们秒变软脚虾。
有这么好用的东西,乐夕不介意节省点灵力。
女孩失血过多,抢救过程中那个血族的眼神跟着医生、护士来来回回。乐夕估计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已经摸清了医院的血库在哪儿。
凌晨2点,“老鬼”终于起身离开了陪护病床,往厕所的方向走去。然后,居然跳窗走了……
这个大结局,有点出乎意料啊。
虽然惊愕,但只能继续跟着他。乐夕也见识到了夜色中血族的速度,简直和瞬移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有飞剑,仅靠御风术绝对跟不上。
两个人一明一暗,风驰电掣般横穿燕京城,直到城北机场附近的集装箱区才停下飞奔。“老鬼”七拐八绕地,最后走进一个集装箱里。
这里的集装箱有很多都对外出租,可以住人。他们应该是鸠占鹊巢了。
神识延伸进去,看到了近20个血族,尼尔斯那俩门神也在。还有两个年轻的华夏男子,可能是这个集装箱原来的租户。另外角落里还有几个神智不清的小姑娘,看样子还都是学生,有一个身上穿的就是燕京十六中的校服。
“老鬼”进去后便伸手招来一个小姑娘,撸起衣袖啃了一口……
乐夕皱起眉,掏出手机给沈队发送了实时定位,外加一句话:找到老巢了
↑返回顶部↑